一、总体要求
二、市检察院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发挥总揽检察工作大局、协调检察工作的领导作用
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4.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
5.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6.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7.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8.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1.带头讲政治守纪律
2.带头强化监督意识
3.带头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4.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作风
5.组织、督促党组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6.重视抓好纪律作风建设
7.领导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反廉洁自律、廉洁从检行为的措施
8.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9.对本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
10.组织领导查处本院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11.坚持以身作则
四、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2.领导并监督分管部门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总体部署
3.对分管部门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检察职业道德、检察纪律教育提出要求
4.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特别是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5.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
6.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7.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8.发现分管部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或收到分管部门的违纪违法情况报告
9.坚持以身作则
10.党组成员要按照《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
检察院党组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和市检察院党组、市委工作要求,结合神木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和省委、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聚焦突出问题,抓住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岗位,全面落实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院党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定力和能力,为谱写神木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市检察院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党组决定;
2.发挥总揽检察工作大局、协调检察工作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5.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6.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检“禁酒令”等各项规定,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7.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8.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检察长对市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
1.带头讲政治守纪律,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