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主动适应防控形势变化
(一)按程序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1.及时维护省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基本医保诊疗项目更新数据
2.及时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政策
(二)及时调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治疗用药
1.根据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要求
2.督促各公立医疗机构做好新增药品网上采购
三、强化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1.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
2.继续精准高效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
3.持续落实门诊慢性病“长处方”和“互联网+”医疗服务等结算报销政策
四、持续优化经办服务
1.认真按照省局《关于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公共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18号)要求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市医保局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_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xx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 省、市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
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服务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强化措施针对性,以更加精准有效的举措更好地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行政科室、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二、主动适应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优化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措施
综合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医保基金支付能力,按照科学精准、积极稳妥、风险可控的原则,及时调整优化医保相关政策。
(一)按程序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1.及时维护省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基本医保诊疗项目更新数据。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现行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责任单位: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2.及时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政策,按规定执行收费标准、费用上限。(责任单位:价格招采科,各定点医疗机构)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