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二、目标任务
三、项目资金管理
(一)资金管理
(二)使用方向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归义镇勒水村
(二)南渡镇盘古村
(三)安平镇太平社区
(四)糯垌镇绿云村
(五)水汶镇南禄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三)强化资金管理
(四)加强宣传指导
(五)强化绩效考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美丽广西•幸福乡村”活动指导意见和三个配套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1〕4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家庭农场、农村“三变”改革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76号)和《岑溪市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实施方案》(办发〔2021〕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创建“三变”(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示范县为抓手,鼓励我市大力盘活农村集体“三资”,合理整合利用各种资源,联合市场主体,大胆探索适合本地区集体经济发展的方法路径,发挥集体“三资”的最大效益,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形成地方促进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打造一批可学可看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样板,示范带动全市集体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示范县创建项目,带动示范县较好地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工作,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楚。项目打造5个“三变”改革示范样板村屯,总结出2种以上(含2种)农村“三变”改革发展模式,样板村屯2022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0万元或比上年全区农村集体经济村均收入增长1倍以上;全市集体经济发展稳定可持续,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村均年收入较上年度提高10%以上,经济效益显著提升。要求全市所有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单项经营额在1万元以上的经营行为,全部进入当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交易或备案鉴证。
三、项目资金管理
(一)资金管理。要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