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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3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周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602件,审结28720件,制定司法解释24件,发布指导性案例31个,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51.6万件,审结、执结3010.4万件,结案标的额8.3万亿元。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5.6万件,判处罪犯171.5万人。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持续处于低位,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稳步下降,我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窃密、邪教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对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李亨利依法定罪判刑。审结网络传销、网络赌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犯罪案件9.2万件,维护互联网安全。严惩危害生物安全犯罪,维护国家生物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审结杀人、放火、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9万件。会同公安部等出台惩治涉枪涉爆犯罪意见,审结相关案件9984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6万件,严厉打击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541件。审结袭警犯罪案件4586件。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和正常医疗秩序,为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创造良好诊疗环境。人民法院准确贯彻死刑政策,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对残害妇女儿童、老年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论罪当判死刑的,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坚决维护法治权威,坚决捍卫公平正义。

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审结涉疫犯罪案件9653件。对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违规接诊发热患者、伪造售卖核酸检测报告、“涉疫偷渡”等犯罪严惩不贷。会同海关总署等发布打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意见,严惩走私冻品犯罪,防范疫情传播风险。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机制,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加快案件清结,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40918360人。推进黑财清底,执行到位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405.7亿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推进专项整治,发出相关司法建议3816份。巩固整治“村霸”、“沙霸”、“菜霸”、“路霸”等成果,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3万件2.7万人,秦光荣、王富玉等14名原中管干部受到审判,彰显党中央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追缴行贿非法获利,斩断“围猎”腐蚀、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加大职务犯罪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实际追缴到位596.6亿元。境外不是法外,首次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程三昌案,裁定没收外逃人员徐进、张正欣境内外巨额违法所得,对外逃腐败犯罪分子虽远必惩,让其人财两空。

依法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出台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意见。会同农业农村部等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破坏种质资源等危害种业安全违法犯罪。审结乱占耕地案件7251件,涉及耕地312万亩,依法惩治农村侵占耕地犯罪,保护耕地红线。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严惩污染、盗采黑土犯罪。

守好民生安全底线。审结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2031件,维护群众生产安全。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002件,依法严惩制售“病猪肉”、“毒草莓”、“毒面膜”等犯罪行为,守护百姓餐桌安全、用药安全。严惩医保骗保犯罪,依法对幕后组织者和职业骗保人加重惩罚,守好百姓“看病钱”、“救命钱”。审结高空抛物、偷盗窨井盖等犯罪案件296件,高空抛物致人伤亡犯罪案件大幅度减少,群众头顶上、脚底下安全更有保障。审结危险驾驶犯罪案件34.8万件,维护群众出行安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相关案件7.9万件14.9万人,对“5·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590名被告人判处刑罚。严惩“以房养老”、“投资养老”、保健品坑老、兼职刷单、套路贷、校园贷、美容贷等花样翻新的诈骗犯罪,助力打好反诈人民战争,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信息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变得突出和紧迫。认真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法,严惩窃取倒卖身份证、通讯录、快递单、微信账号、患者信息等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098件,同比上升60.2%。依法从严惩治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严惩利用恶意程序、“钓鱼”欺诈等形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审理“颜值检测”软件窃取个人信息案,惩治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严惩通过非法侵入监控系统贩卖幼儿园、养老院实时监控数据的犯罪分子。对侵犯个人信息、煽动网络暴力侮辱诽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台人脸识别司法解释,制止滥用人脸识别技术行为,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担忧。审理人脸识别第一案,明确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范围,守护公众重要生物识别信息安全。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宣告51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还无罪的人清白。会同司法部完善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依法保障死刑案件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推动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全国律协召开座谈会,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的重要作用。律师服务平台为33万名律师提供在线立案服务244万件、案件排期避让提醒40万次。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2215件。出台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司法救助4万人,发放救助金9.2亿元。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对挑战法律权威、挑衅公共秩序、侵犯人民利益的,依法严惩不贷。

二、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574.6万件、行政案件29.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8.3%12%

持续服务“六稳”、“六保”。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劳资用工、购销合同、商铺租赁等纠纷,审结涉疫民商事案件14.2万件。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实招硬招,着力解决挤压生存发展空间、拖欠账款、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侵害中小微企业权益问题。天津、江苏、河南、重庆等法院运用“滚动解封”等方式,防止大额资金冻结对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的冲击。辽宁法院以海事强制令帮助数百家进口冷链企业解决清关难题,降低疫情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服务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意见,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依法审理涉国资国企案件,助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服务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3039人,坚决防止把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发布17件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依法破除对民营企业在投资、市场准入等领域设置的门槛,清理涉民营企业积案。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等法院建立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机制。审结行政许可、行政协议案件2.1万件,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山西、内蒙古、安徽、河南、海南、贵州等法院着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河北、江西、山东、陕西、甘肃等法院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54.1万件,同比增长16.1%,保护创新、激励创造。审理涉5G通信、生物医药、高端制造等高新技术案件,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保护。明确职务发明权属争议的判断标准,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造。对科研人员已尽勤勉义务但因技术路线选择失误的,合理界定法律责任,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出台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在895件案件中对侵权人判处惩罚性赔偿。依法适用行为保全制度,以先行判决和临时禁令相结合的方式防止损害扩大,不让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支持向滥诉者索赔合理开支,对恶意诉讼阻碍创新行为说“不”。我国已经成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也是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知识产权审判在服务创新发展中作用愈来愈显现。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结垄断案件49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478件。探索数据权利保护规则,服务数字经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审理平台“二选一”、刷单炒信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严惩妨碍公平竞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审理“茶颜悦色”奶茶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制裁。明确“青花椒”等“碰瓷式维权”不受保护,对相关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推动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审结破产案件1.3万件,涉及债权2.3万亿元,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同时坚决防止借破产之名逃废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促进完善破产法律制度。深圳个人破产条例首案裁定生效,让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债务人可以从头再来,个人破产制度实践迈出重要一步。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32件,盘活资产1.5万亿元,让745家困境企业再获新生,35万余名员工稳住就业。

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依法严惩金融证券犯罪,审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洗钱等犯罪案件1.3万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55.3万件,依法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私募投资基金等纠纷,有力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妥善审理康美药业案,严惩证券违法犯罪,支持陷入债务危机企业重整再生。依法否定职业放贷、高利转贷、变相高息等行为效力,引导民间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北京金融法院建设金融司法大数据研究中心,提出保障“北交所”25条举措,服务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上海金融法院深入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建立金融纠纷法律风险防范报告年度发布机制,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旗帜鲜明保护革命文物和红色遗存。河北法院审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一体化保护长城遗迹和历史、环境风貌。江苏法院完善大运河司法保护机制,促进河道治理和文化遗产保护。福建法院在世界遗产地、历史文化街区等设立巡回法庭,保护文化根脉传承。贵州法院发出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守护乡愁记忆。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26.5万件。制定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司法解释。审理绿孔雀预防性保护公益诉讼案,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浙江安吉法院“森林法官”守护森林竹海,践行“两山”理念。青海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生态法庭联动,共同守护“中华水塔”。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赔偿,探索公益诉讼损害赔偿专项基金制度,江苏、江西等法院委托第三方监管,保障生态修复资金专款专用。出台贯彻长江保护法实施意见,守护一江清水、两岸青山。山东法院与执法机关协同治理油泥砂和落地原油污染,保护黄河三角洲。湖北法院依法保障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机构建设,广东法院审理碳排放权交易结算案,福建法院推行“碳汇”认购等替代性修复方式,依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通过《昆明宣言》,促进凝聚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国际共识。

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出台服务北京“两区”建设意见,北京、天津、河北法院聚焦雄安新区建设、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精准发力,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涉冬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化解涉京张高铁项目等纠纷,助力办好简约、安全、精彩的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推进执行跨区联动、信息全域共享、服务标准协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出建设金融审判创新试验区等21条举措。完善落实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服务措施。完善支持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司法政策,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出台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意见,重庆、四川法院围绕知识产权、环境资源、跨域诉讼服务唱好司法协作“双城记”。山西、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法院精准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发展,助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2.1万件、海事案件1.4万件。贯彻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海南法院审理外籍渔民在我国南海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判令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对我国管辖海域实施有效司法管控。广西法院高效处理“艾丽肯”号外籍货船诉前保全案,外方当事人主动将约定的外国仲裁变更为我国法院管辖。随着我国司法国际公信力日益提升,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司法管辖日益增多。联合国贸法会法规判例库收录涉疫情涉外商事海事案件指导意见,收录我国司法案例已达36件。举办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在山东青岛举办上合组织国家地方法院大法官论坛,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破坏军事设施、泄露军事秘密、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466件,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推进设立“老兵调解室”,积极开辟退役军人诉讼绿色通道。推广河南法院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军事法院发挥涉军维权服务平台作用,维护官兵权益。推进军事行政审判试点,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审理侵害英烈名誉荣誉、亵渎英雄墓碑等案件,让侮辱烈士的人受到制裁,让戍边英雄的丰碑永远高高耸立。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牢记人民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及时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切实实施民法典。民法典颁布实施,让民事权利保护进入法典时代。适用民法典审理一系列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第一案”。审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保障民生工程顺利进行,促进邻里团结和睦。审理好意同乘减轻责任案,鼓励互帮互助,增进社会互信。审理多起居住权案,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居住需要,驳回“强行啃老”等无理居住权请求。及时签发人格权侵害禁令,为保护生命健康、名誉荣誉、个人隐私等提供预防和救济。民法典实施一年多来,走进千家万户,进入百姓心田,一个个司法案例让民法典条文变得更加鲜活起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民法典就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就是日常生活的法律百科全书。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司法断案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审理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案,坚决维护共和国功勋的尊严。审理女童热心助人致伤案,判决善意助人不担责。审理小区保安送老人就医被索赔案,驳回无理赔偿请求。审理医院号贩子逃跑摔伤索赔案,判决追赶者无责。审理高铁霸铺案,判决对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曝光无需担责。对长期霸占已售房屋、耍横抗拒执行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搬迁措施,决不让“赖而不决”有机可乘。通过一系列司法判决,鼓励崇尚英模、邻里相助、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志愿服务、舆论监督,决不向耍横霸道者让步,决不迁就纵容恶习陋俗,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

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会保障等案件154万件,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新就业形态纠纷司法政策,依法治理欠薪问题,加强劳动权益保障。会同中国残联发布保护残疾人典型案例,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出台网络消费司法解释,对直播带货、外卖餐饮作出规范,依法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遏制利用“法拍房”、“借名买房”规避限购,绝不允许通过不当手段影响楼市调控、损害百姓居住权益。

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加强家事审判工作,守护家庭幸福的港湾。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83.1万件。坚决反对家庭暴力,依法严惩施暴者,会同全国妇联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地见效,发出保护令3356份,全面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加强对老年人的司法保护,对不赡养九旬母亲的4个儿子依法判令承担赡养责任并予以训诫,加大惩处力度。通过家事审判,维护和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和6个巡回审判点,全国法院设立2181个少年法庭。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采用圆桌审判,封存犯罪记录,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一些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怠于履行抚养监护义务、为孩子订“娃娃亲”等行为进行训诫,发出家庭教育令,对虐待儿童的剥夺监护权。四川法院设立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安徽法院会同妇联等部门落实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增强留守儿童自我保护及家庭保护意识。审理短视频侵犯儿童个人信息等案件,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各地法院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创建法治副校长品牌,开发适合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课程,防治和惩处校园欺凌行为,陕西法院联合推出全媒体模拟法庭栏目“红领巾法学院”,共同营造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

维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8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8933件,审结涉侨案件4220件。加强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港澳同胞在内地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保障。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事判决、试点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与澳门签署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安排。会同中央台办建立在线诉调对接,84名台胞担任调解员,发布维护台胞权益典型案例。举办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论坛,在甘肃敦煌举办中华司法研究论坛,深化中华司法文化研究。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2019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察,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高效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全国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49.3万件,执结864.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4万亿元。打通查人找物、财产变现、协同联动、精准惩戒、打击拒执等方面堵点,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会同自然资源部提升土地查封处置效率。会同民航局治理限高人员通过“黄牛”违规购票规避执行。会同证监会规范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冻结。网络查控案件1971万件,网络拍卖成交43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6%7.4%。开展执行款物集中清理、高效为民执行、涉民营企业积案攻坚等专项行动。执行到位涉民生、涉小微企业、涉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案款898.4亿元。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法院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我国民事执行制度优越性不断显现,手段更加有力,执行工作机制和模式更加健全。

用心化解涉诉信访。坚持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诉求、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建立覆盖四级法院的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直通车”,有访必录、有信必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通过领导干部接访、律师代理申诉、公开听证等方式,化解信访积案3739件,帮助群众解开“法结”、“心结”。安徽法院351名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化解。全国法院涉诉信访、涉诉进京访较2019年分别下降2.3%61.6%2015年以来涉诉信访、涉诉进京访年均下降5.5%35%

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是矛盾纠纷的具体表现。化解这些矛盾,既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和公平正义向往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需要。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显现出来。有矛盾就有冲突,甚至是激烈的冲突,不能回避,不能推诿,要不怕难,要耐得烦,要敢于担当。人民法院化解以案件形式呈现的矛盾,就是通过司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方式。人民法院不仅要定分止争,还要为群众化解纠纷提供多种解决方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包括调解、仲裁、审判。群众需要什么方式就努力提供什么方式,真正做到方便快捷、诉非对接、线上线下联动。经过三年多不懈努力,集约集成、在线融合、普惠均等的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菜单式”服务提供多样化选择,让群众解纷变得及时便捷。与全国总工会、中国侨联、全国工商联、银保监会、中小企业协会等11家单位建立“总对总”在线调解机制,6.3万个调解组织和26万名调解员进驻调解平台,丰富了群众选择适合渠道解决纠纷的“菜单库”。覆盖城乡的跨域立案网点超过1.3万个,累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4万件,90%的申请在30分钟内响应,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让“正义提速”,显著降低群众、企业和国家财政解纷成本。以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为总入口,集成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委托鉴定等10个平台,实现在线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群众打官司从原来的耗时费力变为全流程“掌上办理”。全国法院2021年在线调解纠纷突破1000万件,平均每分钟51件成功化解在诉前,诉前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17天,比诉讼时间少39天。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设立速裁工作室,速裁快审案件871.5万件,平均审理周期32天,较一审民商事案件缩短43%。设立330个邮政集约送达服务中心,在主要城市基本实现法律文书“次日达”。24小时服务,让群众办理诉讼事务“零时差”。739个法院推出24小时诉讼服务。12368热线发挥诉讼“总客服”作用,“一号通办”实质性办理诉讼事务,日均接听群众来电2.1万件次,帮助解决诉求765.1万件,群众满意度达96%。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法院“夜间法庭”解决超大城市上班族诉讼不便问题,让诉讼服务“不打烊”。送法下乡“零距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8429个人民法庭入驻,43033个基层治理单位对接。宁夏闽宁法庭主动服务东西部扶贫协作,长年扎根移民安置区,与走出大山的群众共谱“山海情”。四川“石榴籽”调解室、云南“金花”调解室、西藏“送法进边境村居”、新疆“冬不拉”调解室、兵团“农牧团场法官工作室”等受到各族群众欢迎。加强巡回审判,马背法庭、车载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厂矿林区,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审判、督促就地履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活力。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联动资源最多、在线调解最全、服务对象最广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

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

认真贯彻党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坚持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一仗接着一仗打,一个难题接着一个难题攻克,让公平正义成为新时代人民司法的鲜亮底色。2021年,全国法官人均办案238件,一审服判息诉率88.7%,二审后达到98%,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同比减少16.3%,在案件压力增大情况下,审判质效指标持续稳中向好,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责任体系建设,推动健全制约有效、监督到位、权责统一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细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确保院庭长监督不缺位、不越位、可追溯。出台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扎紧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制度闭环。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作用,推行类案检索、量刑规范化,运用司法大数据辅助办案,加强对各高级法院审判业务文件审查,规范法官裁量权。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补齐短板,努力解决裁判尺度不统一问题,坚持不懈防止公平正义因地区、城乡、行业和身份不同而出现差异、打折扣。

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以庭审程序公正保障裁判实体公正。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改革和建设,更好实现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面对疫情,智慧法院大显身手,全国法院在线立案1143.9万件,在线开庭127.5万场。司法区块链上链存证17.1亿条,电子证据、电子送达存验证防篡改效果明显。形成经济社会运行大数据报告220份,“数助决策”服务社会治理。知识服务平台涵盖类案推送、信用评价、庭审巡查等业务场景,为全国法院提供智能服务1.4亿次。智慧法院创新成果在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全方位展示,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进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科技赋能司法展现广阔前景。

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运用先发优势,推动技术创新、规则确立、网络治理向前迈进。浙江法院推进“全域数字法院”,福建法院融入“数字福建”,重庆法院探索“全渝数智法院”,司法紧跟数字时代步伐。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积极提供辅助引导或线下服务,帮助跨越“数字鸿沟”。在全球率先出台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以人民为中心的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逐步建立。我国互联网司法从技术领先迈向规则引领,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司法保障,为世界互联网法治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五、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落实审议意见和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专题调研报告意见,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为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公正高效审理民事案件提供法律保障。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自觉进行民主协商,接受民主监督,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共商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合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共同举办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等形式,就司法政策进行民主协商,真心诚意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办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把456件代表建议、399件日常建议和153件政协提案饱含的民声民意,积极转化为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比如,就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建议,发布司法政策和典型案例,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建行政司法协同机制。就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的建议,完善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政策,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法院,让司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6960名各级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律师在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受邀见证。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开文书1.3亿份,网上观看庭审直播累计超过456亿人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善于从意见建议中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热点,会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布“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与舆论形成良性互动,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人民参与司法。畅通人民参与司法决策的渠道,努力让司法解释、司法政策都充分体现民意。通过组织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听取代表委员特别是企业界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意见,了解疫情下“企业想要什么”、“司法能做什么”,有针对性地出台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邀请代表列席审委会发表意见,共同研究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就“同命同价”、网络消费、在线诉讼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5件司法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138条意见建议。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参与司法的最直接形式。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扩大参审范围,落实随机抽取。全国共有33.2万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7.3万件,其中参与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结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6670件,充分发挥人民参与司法的重要作用。

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紧紧依靠人民支持推进司法改革、破解工作难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刑事和民事诉讼制度,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就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等重大改革及设立专门法院作出决定,有力支持司法体制改革。31个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或出台文件,支持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支持人民法庭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代表委员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有的直接参与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在扫黑除恶、攻坚执行难、一站式建设等一场场硬仗中,代表委员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展现蓬勃生机。

贯彻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支持配合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监督。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审理抗诉案件,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六、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法院队伍得到前所未有的淬炼,思想作风发生深刻变化,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轮训干警80万人次,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进机关青年干部“第一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党史学习培训全员覆盖,引导干警筑牢政治忠诚,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真正做到明理、增信、崇德、力行。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人民审判成就展,推出《红色法庭百年志》纪录片,赓续人民司法红色血脉。推出15项司法为民实事清单,组织200余项办实事活动,用为民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完善法官入额、遴选、考核、退额等制度,择优选能。开展全国基层法官大轮训。加强知识产权、涉外等专业化审判人才建设。完善法官法新旧衔接政策,支持西部和边疆民族地区法院队伍建设。培养双语法官2373人。设立最高人民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加强援藏援疆援青干部选派,让青年干警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引导广大干警改进司法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全国四级法院院长、班子成员分别到6028个乡镇人民法庭驻庭调研,扑下身子,沉下心来,与法庭干警同吃同住同工作,拜群众为师,面对面听民声,心贴心解民忧。

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清除沉疴积弊,全国法院59万名干警接受革命性锻造,实现刮骨疗毒、激浊扬清、铸魂扬威。坚持问题导向,不护短、不遮丑、不讳疾忌医,一体推进顽疾整治和建章立制。坚决整治年底不立案,严禁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调代立、增设门槛,全国法院去年12月收案同比增长104.2%,群众反映长期存在的年底不立案得到有效整治。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减假暂”案件1334.5万件,对有问题或瑕疵的5.9万件督促逐一整改,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出台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意见,决不允许“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破坏公平正义。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各级法院全部突破“零报告”,11.2万人次记录报告信息12.8万条,有干预就报告、有过问就上报形成习惯。出台近亲属禁业清单、规范离任人员从业等规定,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21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3066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09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刻汲取孟祥等反面典型教训,开展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学习英模、弘扬正气,全国法院涌现出一大批新时代好法官好干部,694个集体、596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滕启刚等24名法官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他们用生命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法治事业的无限热爱。广大干警深入学习周春梅法官用生命捍卫司法公正的崇高精神,努力践行“一心为民、知恩报党”,“做人清清白白,裁判坦坦荡荡”,“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正义不低头”。

各位代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支持,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看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司法能力不足,对司法实践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佳,基层司法能力仍需加快提升。二是司法改革还存在不到位问题,系统集成不够,司法管理存在短板,综合配套举措落实存在差距。三是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既有存量、还有增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四是专业化人才尤其是涉外法治人才短缺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法院案多人少、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党的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建立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推进“两个维护”教育常态化。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在心中、扛在肩上、落实到法院一切工作中。

二是维护安全稳定。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严惩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犯罪,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打击金融证券、逃税等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安全。保持惩治贪污受贿犯罪高压态势,加大对行贿惩治力度。严惩网络犯罪和跨国跨境犯罪。加强律师执业保障。推动平安医院建设。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服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三是服务发展大局。精准服务“六稳”、“六保”,服务和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紧盯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司法措施落实落地,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裁判规则。依法规范数字经济发展,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劳动权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强化涉军维权工作。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精准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完善区域发展战略、自贸试验区、海南自贸港、共建“一带一路”司法服务政策。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义务。全面提升涉外司法质效,深化国际司法合作,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坚决依法反制外国对我国企业和公民实施的“长臂管辖”。中国法院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不移,捍卫国家主权和司法管辖权寸步不让。

四是保障民生权益。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养老、医疗、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严惩性侵、拐卖妇女儿童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强化对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配合推进强制执行法立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法院建设支持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涉诉信访工作。依法服务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五是巩固改革成果。总结司法体制改革经验,推动改革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构建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深入推进统一法律适用工作。加强司法解释工作和司法政策研究应用。深化巡回法庭制度改革。加强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认真实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改革无止境。坚持改革不停步,不走回头路,敢于打破利益的藩篱,依靠改革解决体制机制深层次问题和新出现的问题,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六是锻造法院铁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健全法官培养和遴选机制,加强员额法官履职培训。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强化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决不让已经整治的顽瘴痼疾反弹回潮。教育整顿有期限,队伍建设无穷期。一刻不放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勇于自我革命,坚持抓常抓长、抓早抓小,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露头就打。深入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支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122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夏道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全省法院工作

2021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强化队伍建设,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狠抓执法办案,以精准服务中心大局为首任履职尽责,为我省实现“十四五”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04.8万件,审执结180.8万件,分别上升16.8%17.9%;省法院受理案件3.8万件,审执结2.5万件,分别上升13.6%39.7%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9万件,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获评全省政法工作优秀创新成果特等奖。持续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对80件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增长56.9%,最高判赔1亿元。服务科技自立自强和数字经济发展,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增设无锡、徐州知识产权法庭,在南京、苏州设立集成电路、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调研基地,协同工信厅等部门走访34家突破“卡脖子”技术攻关揭榜挂帅企业,提级审理一批涉5G、生物医药等重大技术类案件,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审结侵害圣奥公司技术秘密案,判决侵权人赔偿2亿多元,保护了企业世界领先的技术权益。严惩盗版、恶意抢注等侵权行为,扬州、淮安中院等7家法院获评全国查处侵权盗版重大案件有功单位。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4.8万件,标的额1764.5亿元。出台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13条措施,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3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案例;开展涉企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审执结案件2978件;协同省工商联推进商会商事调解,定期推送典型案例,化解商事纠纷3512起;强化善意文明司法,推广“物联网+执行”等“活封活扣”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审结案件675件,判决强制商户“二选一”的平台企业构成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与沪浙皖法院建立执行、金融、海事、知产等司法协作机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3953件,化解不良债权2688亿元,安置职工3.5万人,盘活土地房产2194万平米,一批企业经清算有序退出市场,百年老店“乾生元”等183家企业经重整获得新生。在“雨润系”78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中,南京中院指导企业引入战略投资,有效整合资源,化解债务近800亿元,企业员工和产业链近5万人就业得以保障。在国家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南京、苏州法院牵头的3个指标均获评全国“标杆”。

服务美丽江苏建设。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深化“9+1”机制改革,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一审审结环资案件10736件。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结环境污染案288件,判决未依照环保新规达标升级的大吉公司承担556万元生态修复赔偿金,督促企业减少污染排放。贯彻长江保护法和“十年禁渔”重大决策,出台14条司法意见,审结非法捕捞案305件,会同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增殖放流鱼苗1100多万尾,“特大非法捕捞鳗鱼苗案”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十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完善大运河司法保护机制,依法审理非法排污、古建筑保护等案件,促进河道治理和文化遗产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审结野生动物保护案351件,南京、无锡、常州等地法院与动物园建立收养救治协作机制,有效保护涉案野生动物。协同中华环保联合会举办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编写出版《漫画生物多样性保护》,运用25个典型案例释法明理,促进全社会提升生态环保意识。省法院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作专题发言,向世界展示江苏生态环境司法的生动实践。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组织全省人民法庭开展“乡村振兴服务有我”品牌创建,在张家港、如东、涟水等法院设立8个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助力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审结农地“三权分置”案1854件,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规模化经营。镇江中院妥善化解山水湾公司土地承包纠纷,900亩特色农业承包协议得以继续履行,既保障了村民收入和企业发展,又改善了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依法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促进种业振兴,3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种业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制定服务保障对外开放工作纪要,设立南京、连云港自贸试验区法庭和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法庭,与国际商事调解、仲裁机构合作构建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涉港澳台等案件2867件,办理司法协助675件。南京海事法院推出服务“一带一路”14项措施,高效化解海事海商纠纷,4起案件当事人主动选择或将国外仲裁变更为南京海事法院管辖,海事司法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苏州国际商事法庭建立中立评估调解和外国法查明机制,适用埃塞俄比亚法律判决一起跨境股权纠纷案,得到该国行政部门直接认可和执行,有效维护了我国投资人海外权益。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江苏建设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审审结刑事案件7.5万件,判处11万人。坚定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严惩间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案4791件,对残忍杀害瘫痪老人的保姆虞海娣依法判处死刑,对“原南京医学院女学生被害案”罪犯麻继钢依法执行死刑。深入推进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1538件,2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十大案例。常态化扫黑除恶,建立打财断血、综合治理等18项制度机制,审结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127495人,依法处置“黑财”42.9亿元。

守护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严厉打击“杀猪盘”“兼职刷单”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从严从快审结案件2897件,为群众挽回损失1.8亿元;对被告人达800多名的“1030”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近30亿元的“创赢集团”网络诈骗案罪犯依法严惩。贯彻新生效的刑法修正案,溧阳法院审结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罪案,维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江阴法院审结行车途中殴打大巴司机案,维护群众出行安全。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561件,维护百姓餐桌安全、用药安全。审结重大安全事故犯罪案422件,依法惩处“非法流动加油车爆燃”“违章驾驶导致危化品泄漏”等犯罪,促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9271060人。保持“打虎”“拍蝇”高压态势,依法审理陈刚、任华等原省部级干部,周建强等原厅局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25件,依法惩处“小官巨贪”犯罪行为,彰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强决心。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打,一审审结行贿、介绍贿赂案8795人,斩断“围猎”利益链。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追缴到位2.8亿元,努力挽回国家和人民损失。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一审审结金融案件9.8万件,标的额1082.5亿元,维护金融安全和市场秩序。会同省监委、人行南京分行建立预防打击洗钱犯罪协作机制,严惩内幕交易、洗钱等犯罪,对资本市场犯罪零容忍。审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1238件,扬州中院一审审结“联宝”特大非法集资案,对主犯欧年宝顶格判处无期徒刑,责令退赔违法所得59亿元。妥善审理大型企业涉诉案件,协同推进重大风险化解处置。有效化解“淮海青年城”“花开富贵”等197家“问题楼盘”债务纠纷,协助购房人解决办证和子女入学等问题,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

三、坚持人民至上,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一审审结民事案件79.5万件,加强涉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保等案件审理,努力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秉持平衡保护理念,审结劳动纠纷案4.3万件,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尊重企业正当用工自主权;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苏州设立全国首家劳动法庭,会同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实施意见,切实保护“快递小哥”等新业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根治欠薪行动,通过快审快执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1.6亿元。强化涉军司法服务,审结案件147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审理群众身边的“小案”,妥善化解“进小区强制刷脸”“老小区加装电梯”“物业拒绝配合安装充电桩”等纠纷,努力把是非判清、规则判明、人心判暖。

加强“一老一小”司法保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制裁“强行啃老”、理财骗局坑老害老行为,严惩虐待、遗弃老年人犯罪。陆老太将三套房产全部赠与孙女,孙女却拒不履行赡养协议,苏州法院依法支持老人撤销赠与;谢某等人勾兑自来水冒充保健品欺诈老年人,常州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7000多万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全国率先实现三级法院少年审判机构全覆盖,审结涉少案2.4万件,泰州、连云港中院和宿迁宿豫法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儿童的严重犯罪决不姑息。会同民政厅、财政厅等部门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让涉诉困境儿童应保尽保。宿迁中院审结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公益诉讼案,判令经营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开展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等延伸工作,努力让失足少年重归正途。会同省妇联等部门出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盱眙法院在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当日发出全国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少年犯家长履行家教主体责任。会同教育厅、广电总台等多部门推出“法治第二课堂”,丰富“双减”政策后的“课后两小时”,运用“校园霸凌”等案例启迪学生法治思维,让孩子们知法守法、远离伤害。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落实中央综合治理执行难“一号文件”,开展调研式督察,推动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全面升级江苏“854”执行模式,实现简案快执、难案攻坚,执结53.7万件,执行到位1109.6亿元。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运用智能化手段千方百计查人找物,在线查询房产1664.6万套、车辆225.9万台,冻结资金733.8亿元,网拍变现425.2亿元。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不轻言放弃,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恢复执行10.9万件,执行到位397.9亿元。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超30天未发放案款实现动态清零,违规执行案件全部整改到位,执行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执行到位53.3亿元。开展“冬季攻势执行直播行动”,在线观看人次超千万,对“老赖”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加强公益司法保护。一审审结公益诉讼案件359件,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审结“辣笔小球侵害英烈名誉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责令公开赔礼道歉,树立了英烈不容诋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鲜明导向,该案入选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会同省消保委等部门制定消费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审结全国首例电视开机广告公益诉讼案,推动生产商设置开机广告“一键关闭”功能,保障消费者选择权。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263件,完善生态修复资金使用办法,累计建立28个生态修复基地,更好维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来自 头条号 公寻网 ,Q Q 微 信 号:22665800,海量热门优质材料和PPT课件。

打造“家门口”式诉讼服务。推进诉讼服务向基层、向网络、向重点行业延伸,为当事人提供“就近能办、异地通办”诉讼服务,实现立案送达、案件查询、文书打印等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网上立案67万件、跨域立案5230件。研发诉讼费电子票据系统,让当事人缴费、退费“码上办”。会同司法厅、省律协推广律师诉服平台,提供电子阅卷等35项服务,泰州、镇江地区实现应用全覆盖,网上办案成为律师参与诉讼新常态。

四、夯实法治根基,积极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参与和推动诉源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法官进网格参与化解纠纷59.2万起,南京、扬州法院3.7万余人次到网格社区参与疫情防控、维护抗疫秩序。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强化诉讼与非诉讼衔接,诉前成功解纷37.3万起,增长85.7%。推行“示范诉讼+集中调解”机制,解决一个、化解一片。沛县法院通过示范调解一揽子化解3696户村民土地补偿纠纷。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隐患,发送司法建议1524份,向党委政府报送专项报告821份,盐城法院建立“平安月报”制度,苏州法院创设全国首个县域基层治理司法指数,促进行业和基层治理。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审结案件30.1万件,以“乡土司法”促进乡风文明。深化“一法庭一品牌”创建,“大玫法官说家事”“乡村法官驿站”等一批品牌深受群众欢迎。加强巡回审判,一枚国徽、一张桌子、一把法槌就地开庭1802场;宿迁骆马湖旅游法庭、赣榆渔家法庭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港口码头、田间地头,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一审审结行政案件1.7万件,其中协调化解4251件。妥善审结城建类案件4239件,保障京沪高速扩容等重大工程项目顺利实施。联合司法厅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94.8%,盐城地区达100%。深化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提供援助的案件增长82.6%。向省委省政府报送行政审判年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年报意见建议;南通中院与依法治市办在全国首创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促进源头化解争议,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弘扬契约精神,一审审结合同案件61.4万件,维护守约方合法权益。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双善公司销售假冒“星巴克”咖啡,流入18个省份,无锡中院判处惩罚性赔偿2172万元。制定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实施意见,开展专项整治,严惩逃废债、“套路贷”等行为。分级分类惩戒失信行为,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1.6万人次,限制消费40.2万人次,以拒执罪判处172人。完善守信激励修复机制,将已履行义务的11.3万人及时移出“失信黑名单”。镇江、南通、泰州、盐城等地法院深入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改革试点,共为67名诚信的创业失利者提供东山再起的机会。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审理案件、发布案例、普法宣传,以公正裁判引领社会风尚。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融情于法,寓教于审,运用心理咨询、专业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弘扬文明家风;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81份,以法治力量摁住家暴的“拳头”。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说理,“法结”“心结”同解,引导社会向上向善。泰州中院审结“女童热心助人致伤案”,判决5岁女童善意助人不担责,弘扬助人为乐精神。南通中院审结“老人超市拿鸡蛋被拦猝死案”,认定超市尽到安保义务,无需赔偿,杜绝“谁受伤谁有理”的“和稀泥”做法,1300万网友观看庭审直播,引发微博话题3次冲上热搜榜,阅读量达5.7亿次。成立中国法学会江苏案例研究基地,定期发布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典型案例。制定法院“八五”普法规划,直播庭审63.7万场,以民法典为重点宣讲法治6000余场,发布新闻691场,与省妇联、广电总台等单位推出全国首部民法典普法剧《第十五法庭》,一堂堂生动的普法公开课,为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贡献了司法力量。

五、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强化制约监督。坚持质量重于泰山,树牢“1001=0”意识,健全司法责任体系和权力运行机制,出台加强审判管理14条意见,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制定审理指南等7份业务文件,上线类案检索系统,智能推送类似案例,促进类案同判。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作用,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98次,依法宣告7件公诉案被告人无罪,裁定准予撤回刑事起诉、抗诉105件,切实保障人权。对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组织专项评查,推动法官惩戒制度实质化运行。

提高审判效率。以改革寻求破解人案矛盾。深化繁简分流改革,简易程序适用率上升8.4个百分点,总结改革成果,为民事诉讼法修改贡献了江苏智慧。以集中送达改革破解送达难,集中送达成功率83.9%,半数以上案件实现电子即时送达。优化审判团队配置,充实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推广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严格审限管理,加快办案节奏,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减少18天。开展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整治,此类案件减少42.2%。全省法官人均办案296.1件,增长16.6%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制定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审判质效,努力创造更高水平数字正义。健全电子证据、线上开庭规则,在线庭审10.7万场、在线调解19.1万件、网上查控165.1万件次。上线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智能管控案件流程节点,实现全程留痕、实时查询、及时追溯,让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落到实处。推广执行案件一键生成文书、一键网络查控、一键上网拍卖系统,大幅提升执行效率。江苏法院在智慧法院评价中居全国第2位,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

六、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法院实际开展党史学习培训和庆祝建党百年活动,引导全体干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举办学习“七一”重要讲话和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办“75号青年学堂”,开展“老法院人讲优良传统”等活动,组织1.4万人次到红色教育基地实境见学,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持续提升基层组织力,新沂法院机关党委获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融合推进“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办理实事2127件,为群众解决了一批“急难愁盼”问题。

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自下而上分两批次开展了一场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将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贯穿始终,组织开展140多场政治轮训,集中宣传85名身边的先进典型,坚决肃清王立科流毒影响,忠诚根基更加牢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深挖彻查问题线索,查处利用司法权违纪违法人员72人,18人受到刑事处罚,对25名违纪违法的法官强制退额,队伍肌体更加健康。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广泛征求代表委员等意见建议,公布顽疾整治清单,完成284项整改任务。针对违规过问、说情打招呼,开展违反“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广大干警“逢问必记”意识普遍增强;排查近30年来“减假暂”案件80余万件,依法纠正违规违法案件77件。会同司法厅开展“明镜”智能化排查,开发“特殊代理人风险预警”系统,防范离任人员违规代理案件。出台江苏法院八条禁令等28项制度机制,扎牢司法权运行的制度铁笼。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制定“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完善审判业务专家培养管理机制,选调名校优生42人,遴选入额422人。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组织培训14万余人次,完善交流轮岗制度,选派年轻干部到审执一线墩苗历练。4场庭审、8篇文书获评全国百优;3个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年度十大案件,10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公报案例,均居全国首位。

自觉接受监督。向各级人大、政协报告专项工作332次,邀请代表委员监督、见证审判执行活动13605人次,省“两会”交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结,满意率100%。南京中院创新人大代表选案旁听评议庭审机制,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自觉接受检察监督,审结刑事抗诉案件207件,改判、发回重审83件;审结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15件,改判、发回重审、调解92件;审结各类再审检察建议811件,采纳433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广大法院干警忠诚履职践行初心使命,拼搏担当守护公平正义。他们中,有超负荷工作倒在执行路上的优秀共产党员杨增超,有揣着胃癌晚期诊断书坚守审判台的戴宜,有跳入冰冷河水勇救女童的全国“平安英雄”杜晓庞。全年共有282个集体、692名个人受到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有关部门表彰,42项工作受到省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26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全省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省监委和省检察院监督,离不开市县党政机关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省法院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效还要增强,一些案件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离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司法责任体系和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仍需完善,司法作风和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仍然存在;人案矛盾仍然突出,高层次专业化审判人才培养力度有待加大。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年全省法院工作总体安排

新的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紧扣筑牢政治忠诚,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始终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推进“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常态化,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以更强担当服务发展大局。聚焦提升法治和诚信核心竞争力,推进南京法治园区建设,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促进企业家依法经营、放手发展;加强新领域新业态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司法保护,服务科技自立自强和数字经济发展;加强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和流域区域司法协作,服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升涉外司法质效,努力建设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新高地。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常态化扫黑除恶,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三是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宗旨。树牢正确司法理念,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准确适用民法典,加强民生司法保护,扎实促进共同富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巩固一站式建设成果,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四是以更大力度推进司法改革。深入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和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司法权运行和制约监督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以科技促公正、向科技要效率。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健全完善高素质审判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充实审判辅助力量。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让制度长牙带电、铁规发力生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加强依法履职激励保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工作,以高质量司法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118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葛晓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省委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法院精心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在如期实现五年“争创一流”目标的基础上,开展“走稳前列、争做标杆”活动,奋力迈出高质量发展新步伐。执法办案取得新成绩,结案率连续四年位居全国前两名,一审服判息诉率等主要质效指标继续稳居全国前列;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3项位居全国第一、1项位居全国第二。“审判e管理”获评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全国仅8家法院获奖。创新推出赣法民意中心,得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充分肯定。环资审判“江西模式”、人民法庭工作、“四类案件”监管、一站式建设、执行流程集约化改革等工作在全国法院会议上作经验介绍。队伍建设展现新形象,全省法院209个集体和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胡国运、周淑琴同志入选全国“双百新时代政法英模”。专业化建设实现新突破,3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21年度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3篇论文在全国法院评比中荣获一等奖,舆论宣传工作在全国法院评比中获得25个奖项;22个案件裁判文书在全国法院评比中获奖,其中3个案件裁判文书获评一等奖,获奖总数和一等奖数量均创历史新高;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江西法院首次取得全国第一的优异成绩。

2021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791314件,同比上升13.98%;结案760764件,同比上升11.48%;一审服判息诉率91.38%。省法院受理案件7511件,结案6749件。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

一是筑牢政治忠诚。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坚持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全员政治轮训、组织“红色走读”、举办红色司法理论研讨、拍摄《红色裁判》电影、编印《红土地上的人民司法》《江西红色司法故事》,赓续红色血脉,筑牢思想根基,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牢政治机关意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出台加强政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周淑琴同志被评为2021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其先进事迹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等领导同志的批示肯定,被誉为“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突出典型”。

二是整治司法顽疾。坚决查纠整改顽瘴痼疾,聚焦条线顽疾,开展“三个规定”、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省法院针对中央督导反馈的31条意见,明确111项措施,已按要求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全省法院出台便民措施1476条、为群众办实事18741件,“人民法庭解民忧”活动获最高法院充分肯定。坚决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制定123项措施,已完成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推进建章立制,重视支持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推动完善“四责”协同机制。省法院建立健全五大类37项制度机制,形成“政治谈心谈话”“健全执行权运行监督机制”等系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发回重审案件监管机制成效明显,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获最高法院推介。

三是提升能力素质。坚持以教育整顿促进干警能力素质提升,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推进分类分级精准化培训,全省法院共培训干警3.7万人次,评选审判业务专家、群众工作能手等专门人才89人。健全干警日常考核管理、提拔任用等制度机制,激励干警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四是持续正风肃纪。加强对下级法院党组协管监督,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落实管党治院主体责任,推动解决交流轮岗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聚焦“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省法院共处理了违纪违法干警268人。经过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洗礼和淬炼,全省法院队伍更加忠诚、更加纯洁、更加可靠。

二、坚持围绕大局履职尽责,积极服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妥善化解涉及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的矛盾纠纷,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围绕打响“江西办事不用求人、江西办事依法依规、江西办事便捷高效、江西办事暖心爽心”的营商环境品牌,出台服务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司法意见,制定5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文件,建立营商环境司法指标考评机制。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健全与非公维权中心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开展“扶企助企”主题活动,集中攻坚涉民营企业案件,审执结涉企案件37万余件,省法院被评为全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单位。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03件,服务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依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审结涉案金额1.41亿元的周德堃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

二是助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回应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运用法治手段,快速出清“僵尸企业”,争取最高法院指导重大企业重整,审结破产案件202件,成功重整企业13家,盘活土地3722亩、房产174万平方米,清理债务59.3亿元,稳住就业11521人。积极探索破产审判工作新模式,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全覆盖”,规范企业破产援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实现破产审判提质增效,结案周期同比缩短167天。南昌法院快速审结南昌市洪航机械厂等9家企业破产清算案,推动多项历史难题妥善解决。破产审判工作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批示肯定,要求总结推广江西的经验做法。

三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在最高法院的支持下,新增9个基层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实现每个设区市都有基层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案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江西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建设走在全国法院前列,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591件。主动策应世界VR产业大会和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举办首届“VR知识产权保护”“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等主题论坛,最高法院院领导及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齐聚江西,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建言献策。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审结王大凡真假作品案等案件,依法保护陶瓷作品署名权。

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审结环资案件4063件。在全国率先适用《民法典》破坏生态惩罚性赔偿条款,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审结的非法捕捞破坏生态案,在判处两名被告人刑罚的同时,判决共同交付生态修复金、承担惩罚性赔偿;严厉打击对生态资源进行掠夺式生产经营的行为,用最严密的法治保护长江母亲河。服务全面推进河长制,在“一江一湖五大河流”流域和部分重点区域设立11个环资法庭,集中审理相关环资案件。出台《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意见》,与安徽、湖北、湖南法院建立环资司法协作机制,推进长江江豚一体化保护。加强对历史文化遗迹的司法保护,审结全国首例保护“古村落”人文遗迹民事公益诉讼案,判决两被告承担门楼修复、人文生态资源损失等费用,为守住历史传承、留住美丽乡愁筑牢法治屏障。创新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执行方式,委托第三方管理和监督使用生态修复资金,已有84件案件适用了该方式,涉及修复资金1600余万元。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上,江西法院作为全国8家法院之一,受邀参会并作经验介绍,向世界推介江西生态环境司法的典型案例。

三、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高昂斗志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着力狠抓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去存量、清增量”,存量案件12件全部清结,新增案件250件,审结235件,审结率94%。桂李荣、曾建平等一批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加压推进“黑财”清底,财产处置到位率99.8%。延伸职能助力行业治理,聚焦10大重点行业领域中涉黑涉恶犯罪的普遍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促进强化管理、堵塞漏洞。

二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54273件(含减刑、假释案件)。依法严惩间谍窃密、邪教组织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全面从严从重从快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积极参加“断卡”等专项行动,审结案件3617件。依法从重判处财产刑,坚决铲除其再犯的经济基础;强化追赃挽损工作,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4914万余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跨国电信诈骗案的首要分子易扬锋,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骗取81名被害人钱财1800余万元,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案件6748件,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977人。严厉惩处暴力伤医行为,对蓄意杀害医生的被告人曾初升,依法判处其死刑。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活动,审结案件346件,防控金融风险。依法严惩网络赌博、网络传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审结案件2760件,决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2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坚决履行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审结颜赣辉、周光华等职务犯罪案件267件,落实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依法严惩行贿犯罪,充分发挥全省法院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强化民事权益保护。审结涉及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35312件。落实房地产涉稳风险化解处置工作要求,依法妥善审理房地产、建设工程等案件43838件。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46983件,与省妇联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实行人身损害赔偿“同命同价”,统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标准,工作举措在全国法院推广。出台实行律师调查令的办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发出律师调查令1500余份。加大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审结案件251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508万元,为困难群众送去司法温暖。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办理司法救助退役军人遗属案,审结涉军案件110件,坚决捍卫军队军人尊严荣誉,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四是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案件13119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2741件,依法支持“放管服”改革,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依法行政。抚州、吉安等地法院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的作用,赣州法院推动建立涉政府征收案件源头解纷机制,南铁法院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府院通报沟通机制,与省委党校联合挂牌成立“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

五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结案件23.2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48亿余元。组织开展“高效为民”“惠民暖心”等专项行动,一批久执未结的“钉子案”“骨头案”得以破解,执结目标案件3.58万件。组织开展“猎狐-2021”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故意逃债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45271人,刑事自诉追究拒执罪128158人。推进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交叉评查信访案件186件,10个案例被最高法院作为典型案例集中发布。探索建立“执行通知书前置”“追究拒执罪预告知”工作机制,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一是创建赣法民意中心。12368一号通办基础上,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和三级法院力量,建立赣法民意中心,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运行9个多月以来,共接待处理诉求18.5万余个,其中95%的诉求均一次性办理到位,群众满意度98.6%,推动全省法院出台制度举措399个。出台当事人联系法官制度,确保联系法官渠道畅通。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着力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12月份全省法院共立案8万余件,占全年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上线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核查平台,当事人的证明材料“一网可查”“一网通办”,把事务留给法院,把方便让给群众。

二是深化一站式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入驻137个党政综合治理中心,建成118个标准化调解速裁中心,引入“两代表一委员”等特色调解工作室335个,新余、鹰潭、宜春、上饶等法院因地制宜,建立系列特色多元解纷机制。联合13个部门,建立行业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推动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快速化解。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强化,全省法院诉前多元化解纠纷246329件,占一审民事立案数的55.03%,平均化解时限6天,其中在线调解66980件。

三是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发挥人民法庭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优势,建成“双达标”人民法庭293个,设立金融、家事、道交等专业化人民法庭60个,在边远地方设立1500余个巡回审判点,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便利群众。萍乡法院设立“种业振兴”法官服务站,精准护航种业产业发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乡村环境整治等涉农案件,为农民工追讨欠薪1.2亿余元,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四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组建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团队,挂牌成立116个少年法庭。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的严重罪行决不姑息,判处强奸致女童死亡的被告人李勇死刑。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审结孙某收买被拐卖儿童案,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决不让“买主”逍遥法外。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对离婚后拒不履行监护责任的当事人,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纠正家长失责行为,促进“依法尽责带娃”。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将红色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开展法官进校园、上讲台系列活动,用生动的案例帮助青少年增强法治观念。

五是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加强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制作12期反电信网络诈骗短视频,召开新闻发布会128场次,发布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等典型案例355个,让鲜活的案例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审结五保户遗赠财产案,旗帜鲜明反对“看到义务就躲、见到利益就争”的行为,大力倡导尊老爱老、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审结“搭便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依法保护受害者的权益,让“好意同乘”的善意善举不被辜负;审结楼上厨房改卫生间案,判决不合理改造者恢复原状,维护公序良俗。通过一个个司法“小案件”,彰显法治“大道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公正裁判明辨是非、树立规则、守护美德。

五、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司法权力制约监督。聚焦执法办案关键环节,出台全流程制约监督30条举措,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细化“四类案件”监管情形,共监管“四类案件”9220件。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审理程序和裁判标准,坚决防止“纸面服刑”问题。发布全省法院首批参考性案例,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

二是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有序推进省以下法院财物设区市统管改革。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常态化遴选增补员额法官248名,健全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出台员额动态调整指导意见,为27家人案矛盾突出的基层法院增加员额。对2名因过失违反审判职责的法官,进行惩戒。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三是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强化智能化监督,常态化运用“审判e管理”平台,入选“年度智慧法院典型案例”。打造“赣法廉韵”系统,设置121个风险点,实现权力监督智能化、风险预警自动化。积极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推广景德镇法院可视化管理举措,推动九江等地法院“档案e管理”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面深入运用司法政务平台,探索完善江西法院无纸化办案、办公模式。

六、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对代表审议意见,逐项进行落实,吸纳52条意见,转化为15项改进工作的制度举措。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认真落实《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认真办理代表建议,逐件跟踪督办,及时沟通反馈。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4602人次。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定期通报法院工作,走访接待委员2511人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抓好省纪委纪律检查建议的整改落实,召开全省法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出台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17条措施。审结抗诉案件267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规程,规范和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有序参加审判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这是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法院精心指导,省政府、省政协大力支持,以及各地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同新时代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有的案件质效不高,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规范化执行工作还有提升空间。二是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持续深入推进,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三是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队伍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四是一些法院人案矛盾依然突出,基层法院人才流失现象严重。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2年主要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今年法院工作意义重大。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全力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聚焦全面建设“六个江西”,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争创一流”再出发、“五个一流”再深化,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强化政治建设。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以更大的作为服务发展大局。围绕“一号改革工程”,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破产审判和执行工作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进一步推进环资审判创新发展,努力创出司法新亮点;围绕“提升平安建设水平”,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践行为民宗旨。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赣法民意中心作用,不断健全具有江西特色的司法服务体系、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司法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四是以更强的力度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健全审判执行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强化智能化监管,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监管举措。持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五是以更严的要求打造过硬队伍。聚焦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江西法院铁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干警违纪违法行为。

各位代表,迈步新征程、肩负新使命。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全力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埋头苦干,忠诚履职,勇毅前行,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文字实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意义非凡的一年。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指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自治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全区法院受理案件87.2万件,审执结86.8万件,结案率全国排名第11;其中高院受理案件1.05万件,审执结1.03万件,结案率在全国高院中排名第7位。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完善落实习近平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台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各项要求,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落实民族工作“三个决不能”“一个决不让”要求。全力抓好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整改任务基本完成。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举办全区法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讲座;系统学习党的百年奋斗历程、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感悟思想伟力。在伟大建党精神的引领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先锋模范作用更加彰显。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台《关于全区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推进从严治院的若干措施》,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稳步提升。呼铁运输中院党建品牌获评全国党建创新成果展示“百优案例”,鄂尔多斯市中院、锡林郭勒盟中院获“全国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组织奖”,赤峰市翁牛特旗法院融合党建品牌在全国法院范围内推广。

二、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主线,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强化政治引领。紧紧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准确把握、接续推进两批次教育整顿。加强政治教育,打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狠抓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强化英模教育,选树了“北疆楷模”王爱林等一批英模和先进个人,营造了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

深化顽疾整治。紧盯老百姓急难愁盼顽疾不放松,整治有案不立问题,推进三级法院建立24小时自助立案服务站,开通“12368”有案不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百日攻坚”,开展长期未结案件百日清积专项行动,制发长期未结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和审理期限变更管理办法,对办“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违反“三个规定”等7大顽疾进行排查整治。开展“院长带头下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区法院推出便民举措621项,解决问题509个,各级法院院长带头化解信访案件178件。

突出建章立制。针对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审判执行、队伍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高院新建制度22项,全区法院完善长效机制1516个,鄂尔多斯市中院制定《立审执风险防控实施细则》,被最高人民法院推介。推进审判能力提升三大工程建设,编辑出版《人民法院办案程序指引丛书》、建设行政审判案件数据库、印发《裁判规则指引参考》,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适用法律不统一等问题,被评为“2021年全区十大法治事件”。

狠抓正本清源。坚持严的主基调,深挖彻查司法腐败和作风顽疾,清除了一批害群之马。深化以案促改,坚决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肃清流毒影响。经过两批次严格的“政治锻造”,法院系统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深化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罚犯罪,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万件,判处罪犯3.6万人。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案事件,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审结涉黑涉恶案件921406人,常治长效成果日益显现。

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相关犯罪案件97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严惩“套路贷”,审结相关案件857件。严惩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审结一审虐待、拐卖、性侵害等犯罪案件926件,判处犯罪分子1829人。

坚决惩治贪腐犯罪。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9283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审结一审行贿、介绍贿赂案件3643人。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宣告60名被告人无罪,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47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05件,对152名未成年罪犯适用非监禁刑。

四、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定内蒙古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监控指标体系,推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30条具体措施,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2.6万件、行政案件4363件。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出台《内蒙古法院破产案件简易高效审理操作规程》,122个中基层法院均设立破产审判团队或合议庭,联合发改委等部门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中院推动当地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兴安盟、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等9家法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通辽市中院审结力牧公司破产重整案,清理债务3.18亿元,新增就业岗位300余个,挽救危困企业重获新生。

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依法保障企业家投资创业。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制裁知识产权侵权及犯罪等行为,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802件。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发出涉企司法建议189件。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等法院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提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得到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批示。持续推进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改革,在呼伦贝尔、赤峰、乌海、鄂尔多斯市法院开展试点工作。建立行政执法情况分析研判“月专报”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报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至94%

服务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依法惩处环境资源犯罪,依法追究污染、破坏环境当事人的民事责任,依法督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责,依法支持公益诉讼,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9666件。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依法审结涉林草刑事案件669件。积极配合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受理涉煤领域相关案件787件,审结714件,全力追损挽损。

五、践行司法为民,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用心用情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审结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4.4万件。积极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帮助农牧民工追回“血汗钱”6816万元。审结婚姻家庭、养老、育幼等案件4万件。加强军民融合,依法审理涉军维权和停偿善后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放司法救助款1780万元,缓减免诉讼费5345.6万元。全力化解涉诉信访问题,推动解决内蒙古大商城案件等重复上访案件616件。深化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

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建设。探索“法院+”联调共治新模式,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高院与工会、工商联、金融机构等8家单位共建在线联动、梯次解纷机制,推动类型化纠纷诉前调解全流程线上办理,诉前调解14.3万件,成功率77.3%。提档升级诉讼服务,搭建网上立案、调解、缴退费、送达及律师服务等10个平台,三级法院诉讼案卷全部实现数字化,全年提供各类诉讼服务90万件次。

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31.2万件,执结30.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560.4亿元。列入为民办实事清单的364件涉府案件全部执结,该项工作被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批示“成效明显,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组织开展“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共执结案件4万件,执行到位标的73.2亿元,对510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全年共计发放执行案款141.7亿元。

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全力提升工作效能和司法公信力

完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出台院庭长办案管理规定、“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等10项制度,实现审判监督制约机制闭环管理。加强执行制约监督机制建设,出台执行权责清单、执行款物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

开展“蒙马奔腾”审判质效提升行动。建立类案、串案、新类型案件研判机制,确保案件质量。紧盯办案效率,全区法院利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审结民事案件34.6万件。全区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一审服判息诉率91.1%,人均结案218件。

全面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干警争先创优,全区法院有95个集体、273名个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

七、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全区法院牢记审判权来自人民,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方面的监督。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报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参与司法活动,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425件,办理关注案件320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律师群体的良性互动,促进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区法院取得的新发展新进步,最根本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高院,向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2022年工作部署

2022年,全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忠诚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

一是坚定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和自治区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

三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民商事审判水平,加强执行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是强化司法监督制约,提升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审判权力规范有序运行。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全面肃清流毒影响,持续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区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勇担使命,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监督关怀,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在最高法院正确指导下,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十次全会重要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发有为、砥砺前行,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提升。全省法院共审结案件96.4万件,同比上升29.0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89%,法官人均结案329件,位列全国第五,均创历史新高,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把对党的绝对忠诚,落实为人民法院红色基因的高质量传承赓续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学深悟透习近平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百年党史中汲取奋进力量,筑牢“两个确立”“两个维护”思想根基。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83次,科学制定全省法院“十四五”规划和开局之年工作计划,高质量通过省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切实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全省法院应对挑战、护航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优势。

赓续红色基因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完成中央政法委布置的司法红色基因调研任务,《从瑞金传承而来的法治红色基因》作为全国政法系统献礼建党100周年成果,得到最高法院专门肯定,并在全国法院教育整顿中推广运用。出台全面传承法治红色基因专门意见,制定18项举措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协调解决企业和群众实际困难4600余个,把贵州红色资源优势落脚到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

二、把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执着,落实为建设平安贵州的高质量担当作为

全力护航社会大局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9万件,判处罪犯3.8万人。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严厉打击网络政治谣言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机制》等文件,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犯罪案件7374件。制定《打击毒品犯罪适用刑法量刑工作指南》,统一毒品犯罪量刑标准,重刑适用率较其他刑事案件高16.36个百分点,缓刑适用率低21.34个百分点,新收毒品犯罪案件同比下降26.81%,得到省委高度肯定。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判处贪污贿赂案件353398人。建立七项常态化巩固扫黑除恶成果工作机制,审结涉黑恶及其“保护伞”案件110786人,涉案财产执行到位10.75亿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全力维护人民生产生活安全。联合省药监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制定《贵州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依法审判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01件,判处金安食品公司罚金3.46亿元、判处主要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保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处交通肇事、高空抛物等案件753件,守护百姓出行安全。制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等文件,判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17093249人,返还被害人损失7178万元。积极参加“黔盾”行动,依法惩处“套路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46件,涉及金额49.47亿元。

全力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落实防范刑事冤错案件工作机制,对7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对29人免予刑事处罚,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14件,确保无罪的人得到司法保护、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对15件案件给予国家赔偿,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未成年人罪犯数同比下降35.19%

三、把胸怀中心大局的执着,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服务保障

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出台《关于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文件,制定60条司法措施,审结涉“三农”案件2270件。依法严惩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化肥等违法行为,妥善化解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纠纷。带着脱贫攻坚的荣光,投入乡村振兴新战场,347名法院干警接续倾情奉献。最高法院和省委给予肯定鼓励。

高质量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26项措施服务全省产业大招商,推出24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举措,发布21项措施保障“强省会”五年行动,得到省委高度认可。审理各类合同纠纷34.8万件,大力弘扬有约必践契约精神。开展破产案件清理专项行动,优化升级破产审判工作,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各级政府大力支持下,破产案件清结率达95.65%,一批陈年旧案得到有力化解。用好破产重整制度,46家企业重获新生,引入投资61亿元,盘活资产159亿元,帮助2324名员工稳住就业。及时将“蓝月亮”等商标权利人大规模商业维权纠纷化解在诉前,两个知识产权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法院、国家版权局发布的典型案例。

高质量服务美丽贵州建设。出台21项措施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环境资源案件7913件,在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上介绍先进经验。在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上,与省人大常委会一起唱响贵州生态环境法治保护好声音,产生良好国际影响。建立酱香型白酒产业带特殊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协作保护机制,建设跨省司法协作生态修复基地。帮助近千户群众实现地质灾害受损债权100%获偿。发出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保护我省传统村落民族原生态文化。推进34个环境资源专门法庭实质化运行,实现全域司法保护,建成司法保护“升级版”,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

四、把司法为民真挚情怀,落实为人民群众的高质量获得感满意度

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制定18项措施加强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组织“法官讲民法典”等6个系列102场专题培训,开展“百场模拟庭审进校园”“万件案例大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讲1174场次、巡回审判8400余场。推送民法典典型案例20期、“每日一典”182期、以案释法案例3335个,制作民法典普法视频245个,点击量过亿。组织“黔法基层行”系列活动,编发普法读本30余万册,让民法典走进百姓生活、走进群众心里。

全面强化民生权益保障。依法审结涉民生案件7.1万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案件8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77份,把司法保护的力度延伸到家庭内部。联动预防校园暴力,开展“安法护航·少年的你”等系列活动,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8866件。严惩恶意欠薪,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5.28亿元。落实最高法院对军人军属保护的司法意见,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困难群众减免缓交诉讼费2681.4万元,向183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21万元,让司法的温度深入人心。

全面提升诉讼服务品质。全面建成“厅网线巡”诉讼服务新格局,设立1683个“法院立案邮政便民服务中心”,做优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开展“有案不立”专项巡查督办,坚决落实应立必立原则,“有案不立”问题得到切实解决。1212个调解组织、4037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群众提供菜单式在线调解服务,成功调解案件14万件。“网上立、自助立”和跨域立案服务网点全覆盖,网上立案20.61万件,网上缴退费45.3万件,百姓诉讼更加便利便捷。

五、把新时代的法治需求,落实为人民群众看得见的高质量公平正义

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联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出台《关于推进减少行政诉讼促进纠纷化解的意见》,19项规定支持、推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1.36万件,助力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推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行政争议法律上化解,推进行政争议问题实质上化解。开展“两降一升”专项工作,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下降6.05个百分点,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高18.98个百分点,政府公信力、法治权威、司法权威实现全面提升。

全力助推法治社会建设。积极推进“万人起诉率”落实见效,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加强诉调对接,出台18项措施规范诉前调解,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向更广领域延伸。牢牢把握“三个服务”工作原则,推出58项举措,建设“枫桥式法庭”。“午间法庭”“夜间法庭”司法服务不打烊,“田埂法庭”、巡回法庭纠纷化解不迟延,涌现出80个优秀人民法庭。“三联三促”做法获最高法院在全国推广。深入开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对梳理出的案件2705件,以及“12337”举报平台涉诉信访案件385件,均实现100%化解。

全力助推诚信社会建设。深入督查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对“3+1”核心指标、执行案款发放“日通报、周调度”,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法院提醒约谈。持续强化公告悬赏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行动,收到基层网格员查人找物线索1.56万条,开展联合惩戒11.05万次。实际执行到位592.96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33%,高于全国均值12.27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七,西南第一,社会诚信指数显著提升。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执行到位19.44亿元。推出30项举措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执行案件平均用时89.97天,同比节省10.98天,群众胜诉权益更快得到实现。

六、把推进改革创新的坚定,落实为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高质量业绩成效

持续抓牢责任制“牛鼻子”。出台《“十四五”时期司法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强化院庭长办案责任,更好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开展“发改指”案件“会诊”,持续加强审判监督。出台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规程,积极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建立类案强制检索制度,健全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持续加强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瑕疵案件专项整治,全省法院随机评查案件9817件,瑕疵案件占比为2.02%,同比下降2.68个百分点。持续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同比减少749件、下降54.99%,“三定三逐”工作机制在全国推广。出台20项措施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严格规范“减假暂”工作,坚决杜绝“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加强“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强力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持续深化智能化建设。构建以知识为中心的信息化4.0版。智慧合议、暂予监外执行等智慧审判管理系统上线。全国律师服务平台、网上预约立案平台、网上缴退费系统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指尖上”的便利。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覆盖率达99.5%,位居全国第三。“智慧融合法庭”“廉政风险监督预警处置系统”荣获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奖。99家法院在全国率先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周期和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减少约10天,用科技赋能更高水平数字正义,得到最高法院的点赞和推广。

七、把深入开展教育整顿,落实为建成一支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质量人民法院队伍

坚持强规范抓落实。坚决扛起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大政治责任,紧紧围绕“五个过硬”要求,聚焦“四项任务”“三个环节”,落实“三个突出”,高站位开局、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动。组织“一把手”上党课168场,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讲座390场,广大干警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进一步增强。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省级层面制度机制110个,在全国创新建立干部管理监督四项机制。

坚持强铸魂保廉洁。健全法官惩戒制度,防范和严惩司法腐败。聚焦审判执行突出问题,累计排查核查“减假暂”等各类案件179.5万件,出台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等案件问责追责办法。刀刃向内,通报27起法院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依规依纪依法处分200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坚持强担当扬正气。全省法院党员先锋志愿者深入社区街道,向社会传递法治精神力量。统筹推进新形势大练兵,涌现出568名事迹可信、品格可敬、精神可学的先进典型,展现了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遵义法院700多名干警党徽和法徽在抗疫前线闪耀荣光。贵阳清镇环保法庭法官先进事迹入选最高法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正义之星》。省法院高质量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得到省委高度肯定。

八、把全面接受监督的理念,落实为推动人民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全省法院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112次,省法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并对审议意见及时整改落实。全省法院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座谈、走访代表委员4293人次,办理书面建议112件、非书面建议466条、关注事项154件。出台《办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的暂行办法》,对代表建议逐件跟踪落实,认真沟通反馈,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治要求。

依法接受监察和检察法定监督。贯彻监察法,依法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公职人员的监督。完善与检察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工作机制,依法独立公正审理抗诉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抗诉意见126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公益诉讼案件的公益效果,用司法力量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书面提案80件,与政协委员深入开展协商座谈,高质量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升级版”,得到省政协和政协委员的大力支持和肯定。

全省法院下基层4.78万人次,走访3203家企业、25.32万户群众,倾听百姓心声。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21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我们在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依靠省委领导,砥砺前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得到最高法院领导、省主要领导批示肯定24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结果,是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有力监督、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帮助下实现的。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看到,人民法院的工作仍存在不足、面临巨大挑战:一是司法理念同新时代的要求相比存在差距;二是司法能力适应新时代需求还存在不足;三是案件数量剧增,审判任务压力巨大,全年受理案件110.38万件,法官人均收案376.47件,法官人均结案超全国均值60件,处于严重超负荷状态;四是司法领域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五是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为此,我们已下定决心,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破题突进,决不辜负党和人民期望!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始终不渝。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服务中心大局的实际行动上,创新举措、主动作为,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四新”“四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二是在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秉持司法为民的不变初心,努力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关注、制约司法公正、影响法院公信的顽瘴痼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持续强化民法典的宣传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三是在坚持问题导向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聚焦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聚焦人民群众新期盼,迎难而上、稳中求进,不断破解人民法院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四是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跨境犯罪、毒品犯罪,依法严惩多发刑事犯罪和新类型犯罪,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五是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职、精准发力,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助推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六是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纵深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在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上实现突进,努力创造以人民为中心的更高水平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七是在锻造全面过硬队伍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激励全体干警以坚定不移的政治担当、公正高效的为民担当、爱岗敬业的责任担当,扎实履行好新时代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

各位代表,踏上新的赶考之路,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用公平正义书写担当,奋力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123日在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泽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65199件,审结144131件,同比上升24.11%16.77%。其中,省法院受理案件3154件,审结2589件,同比上升31.86%32.83%。全省法院有36个先进集体、102名先进个人、26名法院英模受到表彰,祁连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西宁市城东区法院院长陈志秀获评2021年度全国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一、用政治标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省法院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部署,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百年艰苦奋斗、苦难辉煌、波澜壮阔的历史,通过参观党史专题展览、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中心组学习研讨、“我为群众办实事”、召开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加深了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进一步感悟思想伟力、厚植人民情怀、赓续红色血脉。从伟大建党精神中汲取奋进的力量,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把党史学习教育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维护公平正义的行动自觉。全省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为民办实事措施1220项,为民办实事2850件次。

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全省法院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第一要求,紧扣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环节,认真落实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的任务,对标对表中央、省委的要求,扎实抓好落实。通过学习自查、案件评查、循线核查,办结群众举报线索,处理、处分违法违纪干警。加强“三个规定”记录填报,进一步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全面排查近30年来“减假暂”案件,依法纠正问题案件。通过设置投诉电话、约谈提醒、严肃追责等措施,专项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兑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攻坚行动,省法院采取“四个一批”的办法化解信访案件。全省法院一体推进顽瘴痼疾整治与建章立制,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建立规章制度800余项,确保常治长效。通过队伍教育整顿,法院系统的司法顽疾进一步整治、干警精神面貌进一步提振、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

加强司法作风能力建设。落实新时代“三牛精神”,切实改进法院工作作风。省法院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引导青年干警注重“四个积累”,强化使命担当,争取更大光荣。组织召开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落实“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警示教育,编印《青海法院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行动和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进一步筑牢司法廉洁底线。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举办培训班18期、调训62期,全年累计培训全省法院干警6751人次,干警工作作风和司法能力明显提升。

二、从全局高度依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坚持把法院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谋划,结合青海实际,省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十条措施”》《进一步加强青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意见》,明确法院审判工作方向,得到省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

竭力维护全省安全稳定。依法惩治各种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250件,判处罪犯6285人。

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严惩暴力恐怖、间谍、邪教等犯罪行为,依法保障国家安全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件,判处罪犯50人;严惩严重暴力、危害公共安全和常见多发侵财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案件955件,判处罪犯1260人;审结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案件1789件,判处罪犯1822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43件,判处罪犯185人。有力保障我省社会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审结案件86件,判处罪犯108人,其中副厅级以上7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任某某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贾某某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坚定了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遏制腐败的信心。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依法宣告22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对45名被告人免于刑事处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1563人,减刑、假释1520人。依法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5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律师辩护和代理意见制度机制,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依法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9347件,同比上升13.79%,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出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金融纠纷诉调对接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稳妥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加大恶意逃废债务处置力度,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维护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

重点加强对破产案件的审理指导,推进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依法保护破产企业债权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案件审判“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防止“一破了之”,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审结破产案件49件。如西宁中院审理的华鑫水电公司破产重整案,省法院对标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加强对案件审理的指导,破产重整取得显著效果,不仅国家重点能源建设项目玛尔挡水电站全面复工建设,企业“破茧重生”,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的保障,而且战略投资人还将以此为依托,建设玛尔挡“水光风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省投公司及其子公司破产重整案,经过艰苦的工作也成功引入了战略投资者。海东市互助县法院妥善审理破产重整案件,使三家濒临破产的企业起死回生,促进辖区房地产经济良性发展。这些破产案件的重整成功,大力推动了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发展。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368件。总结西宁中院审理的“物美”服务商标侵权案和“音集协”起诉KTV系列案等典型案例的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发布6件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舆论氛围,依法服务经济创新发展。

依法保障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以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的“国之大者”为己任,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法院工作中,审结一审环资案件1816件,其中刑事案件41件,同比下降一倍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和全民环保意识显著提高。省法院参加世界环境“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专题研讨会,并作了题为《高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青海实践》的发言。玉树市法院依法惩处杀害杰桑·索南达杰的盗猎团伙及其成员,告慰为守护高原生态环境作出巨大牺牲的环保卫士。积极参与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做好相关案件的审理。在六五环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6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三江源生态法庭审理的马某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入选最高法院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加快推进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生态法庭建设,关于三个生态法庭案件由西宁铁路运输法院统一管辖的请示,得到最高法院同意批复,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环境司法模式取得重大进展。

依法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715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7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意识增强,出庭应诉率达60.84%,同比上升21.98个百分点。认真梳理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相关情况,对整治方案和工作安排进行法律论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连续13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向行政机关通报情况,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均被采纳整改。

依法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以司法手段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妥善审理涉农纠纷案件,维护农牧区生产秩序、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开展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循化县法院以司法建议形式促进《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形成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通过平台处理矛盾15802起,其中诉前处理13912起,诉前调解成功8928起,成功率达64.17%。各地基层法院普遍设立驻村调解室,形成“法官说法、乡贤说理、百姓说事”的工作合力,助力打造无讼乡村、无讼社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活动,省法院、海东、海西中院制作的《给你一个“惊喜”》《拨云见日》《春暖花开》等普法微电影,向人民群众讲好法院故事,传递司法正能量,在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组织的活动中获奖。

三、以换位思维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意识,树牢换位思考观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全省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50224件,同比上升15.29%。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相邻纠纷等案件14318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7份,促进家庭稳定、邻里和睦。互助县法院落实离婚冷静期,推出感情测评、离婚证明书等十余项家事审判创新做法,被全国24家法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0537件,保护合法借贷行为。审结人身损害、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2869件,保护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310件,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西宁市城东区法院设立首家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省法院缓、减、免诉讼费3474.37万元、发放救助金489万元,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发布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省法院吴晓琴法官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丰富司法为民举措。不断强化“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抬起衙门就群众”的工作理念,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主动走进山间草场、牧民帐房就地开庭,全省法院巡回办案2068件。玛多县发生7.4级地震后,县法院第一时间设立抗震救灾“帐房法庭”,保障灾区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海西法院结合辖区地广人稀、民族众多特点,打造不同版本的“候鸟式法庭”,有针对性地为牧区、农区、矿区群众提供便利诉讼条件。不断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全省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55个,值班律师工作站和律师调解室115个,聘任特邀调解员721名,引进300家社会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委托、委派调解案件14622件。网上立案37480件,电子送达成功144718次,网上缴费32359次,实现立案、调解、送达、诉前保全、申诉等主要对外服务事务100%全流程在线办理,跨域立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让群众办事“上网一看,一目了然;键盘一按,事情办完”,确保诉讼权利高效行使,减少当事人诉累。

依法规范高效执行。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9576件,执结40539件,执结率81.77%。强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基本形成。发挥“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执行工作机制优势,采取集中执行、跨域执行等执行模式,构建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体系。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清理发放7258件案件所涉12.66亿元执行案款。常态化开展“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工作,执行到位涉黑涉恶案件涉财产部分金额8867.74万元。始终保持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高压态势,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756人次,发布限消令15229人次,司法拘留70人次,判处刑罚7人次。诉讼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进一步实现。

持续推进司法公开。推进裁判文书、审判流程信息、执行信息和庭审公开。启动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庭审、审判流程信息未按规定公开”清查工作,逐院逐案清查,对每一个案件的公开情况进行查询通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9.3万余篇,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案件2.9万余件。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信息45万余条,公布执行信息18.4万余条,公开比例和及时率均列全国法院前列。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编发全省法院新闻稿件3690余篇,在人民日报、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新媒体移动客户端发稿7580余篇,以抖音、快手等形式制作发布200余条短视频,阅读量达4300余万人次。

四、以严格的规范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认真落实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坚持守正创新,加强规范管理,注重强基导向,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推进全省三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规范提级管辖机制和再审程序,优化上下级法院审判监督指导关系;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庭审功能;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对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已上网的裁判文书进行全面筛查,防止“带病”裁判文书上网公开。1篇裁判文书和4场庭审获评第四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

规范立、审、执各环节裁量权行使,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定期召开办案质效讲评分析会,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全省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1.39%,高于全国法院平均值2.68个百分点,居全国第四位。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强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全省法院网络安全防线进一步筑牢;推进全省法院使用政法协同办案平台,通过平台流转一审公诉案件2044件,换押516次,刑罚执行102次,社区矫正285次;提升网络运维效率和质量,推动办案效率提高,实现更高水平公平正义。

五、以自觉的要求接受各方面监督

全省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制定《关于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及省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则》,定期向全国、全省人大代表邮寄法院工作动态和《青海审判》。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在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主动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邀请省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3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189人次。深入贯彻监察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日常联络,认真听取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82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加强与媒体互动,及时通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工作和典型案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全省法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省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离不开省政府的大力支持、省政协的民主监督、省检察院的法律监督,离不开市州各级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作风需要进一步改善,三是司法为民举措有待进一步丰富,四是法官断层问题依然严峻。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积极措施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2年全省法院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实现“一优两高”战略和“四地”建设目标,提供高质量的法院产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法院工作首位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己任,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把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具体化为审判执行工作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严惩渗透颠覆破坏、暴恐分裂、宗教极端等犯罪行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坚决维护全省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聚焦新青海建设、生态安全、“四地”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依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智慧。

三是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换位思考观念,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案结事了人和”为办案目标,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着力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提升基层司法为民能力和水平。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高效化解矛盾。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和市域社会治理,让人民群众在审判执行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继续加强审判执行权力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运行体系,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分析评查、绩效考核,以及法官履职保障和惩戒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细化提级管辖工作流程,完善再审程序改革举措,进一步优化全省法院司法资源配置。全面规范审判执行部门在立、审、执等环节法官裁量权的行使和综合管理部门权力的行使。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和公开流程,建立审查校核和监督问责机制,全力提升裁判文书质量。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夯实与人工智能、司法大数据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信息化基础,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不断提升素质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注重培养一专多能型法院干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恪守法律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公平公正办案。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审判纪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法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法院干警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程中,全省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巩固深化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119日在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永利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2021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使命担当和无比的历史自豪,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和最高法院精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守正创新、锐意进取、接续奋进,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12项工作在全国交流经验,1项工作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交流经验;89个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数量位列全国第2、“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数量位列全国第5459个集体、669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表扬,荣获习近平记亲切接见的巫溪法院廖子怀法官受邀参加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奉节法院“溜索法官”群体事迹获建党100周年大型文献专题片《敢教日月换新天》报道,市高法院刑一庭、重庆破产法庭、沙坪坝法院陈家桥法庭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5名干警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市委表示“肯定和满意法院工作”。

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32.1万件,审执结115.9万件,同比分别增长30.5%24.7%。其中,市高法院结案10040件,五个中级法院、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结案10.8万件;法官人均结案421.7件,同比增加91.1件,全国第1,渝中、江北、南岸法院法官人均结案超过800件。反映审判质量的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仅为0.085%,居全国第3位;反映审判效果的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7%,居全国第2位;反映审判效率的案件结收比达100.3%,居全国第11位。开展长期未结案专项治理,全市法院一年以上未结案971件,较2020年的3771件下降74.3%,受到全国教育整顿办肯定推介。

一、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坚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一切行动向党中央看齐、听总记指挥。开展政治轮训4.4万人次,引领全市法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确保将“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兑现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

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功学,加强重庆法院领导干部大学堂制度化建设,举办中心组专题读书班,扎实学好“四史”。用情讲,全市法院班子成员开展宣讲585次。组织编写《重庆法院历程》,讲好司法故事。用心看,组织干警到红岩革命纪念馆等地参观见学10426人次,观看红色剧目126场次。用力做,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13+X项行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环境资源审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受到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肯定。云阳法院“稻田里的巡回审判”“水上巡回法庭”入选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中国脱贫攻坚成就展。

对标对表狠抓工作落实。紧紧围绕习近平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安排,着眼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等战略部署,制定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细化分解4批次170项重点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出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形成了矛盾纠纷一站解决、司法服务一体优化、普法释理一路传播的制度合力,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全国教育整顿办、最高法院肯定推介,相关做法纳入我市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社会治理“十四五”规划等文件。酉阳县委专门出台文件深化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抓实巡视、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细化83项巡视、42项审计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重庆建设取得新成效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万件,判处罪犯3.5万人。严厉打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涉邪教等犯罪。严惩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8821047人,特别是对迁怒无辜、报复社会、残害老幼妇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依法快审重判。严惩高空抛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177306人。严惩职务犯罪181241人,其中厅局级6人、县处级28人。依法严惩袭警犯罪184192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1760人。出台6条意见,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行动,严惩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恶意催收、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犯罪。开展涉黑恶案件查控财产处置专项清理行动,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同处置涉黑恶财产11.9亿元。坚持“一案一整治、一案一建议”,发出司法建议19份。渝北法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积极参与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21064902人,依法判处罚金1.4亿元、追缴赃款2.1亿元。万州、渝北、巫山等地法院审理冒充“老中医”网上售卖假药诈骗老年人案、“杀猪盘”诈骗未婚青年案、发布虚假“加工回购”信息诈骗民营企业案,坚决打击诈骗分子嚣张气焰。积极推进“断卡”“断流”行动,判处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罪犯2745人,洗钱罪犯17人,“金主”“蛇头”和非法出境罪犯378人,全链条打击上下游黑灰产业链。开展反诈法律宣传420次。

不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侦查人员、鉴定人员、证人等出庭2742人次,依法宣告2名被告人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217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实施,对9575名轻微犯罪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对30人免予刑事处罚。会同公安、检察、国安、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施细则,为被告人指定律师辩护3149人次。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彰显新担当

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

全力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司法协作,签署框架协议89个。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协作办理案件9562件。建设查控系统协同中心,协助冻扣存款11.4亿元,长寿、合川、璧山、潼南、丰都等地法院与四川法院协作查车辆、封房屋、拘留失信被执行人。联合发布司法白皮书、典型案例78个,推动司法服务与裁判同城标准。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发布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申请指引、审查指引等司法文件,助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设立巡回法庭,共建跨省域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健全司法保障“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市二中法院和市四中法院分别出台意见,精准服务渝东北三峡库区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

奋力保障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建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52件。举办首届西部陆海新通道法治保障论坛,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法智”支持。发布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查明机制指引,填补国内东盟国家域外法查明空白。与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商务委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的指导意见》,助力我市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建设。发布《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报告及典型案例(2016-2020)》,支持仲裁制度改革创新。涉外商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获评全国自贸区“最佳实践案例”,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依托该机制,云端高效促成我市某公司与俄罗斯某企业合同纠纷案和解,为国际商事纠纷化解提供“重庆经验”。

有力推进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367件,入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数量居全国首位。会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完善集中管辖配套制度,实现检察机关直接向集中管辖法院提起公诉。与检察机关出台纪要,扩大公益诉讼范围,理顺工作机制。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出台服务保障“十年禁渔”10条意见,全国首发非法捕捞犯罪量刑指引,严惩盗伐林木、毁坏植物、偷排污水、直排废气等案件491件,助力“一江碧水向东流”。坚持“环境司法+”理念,万州法院持续在三峡库区消落带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林,推进生态修复与带动旅游相得益彰,以法治力量书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打造“人大代表林”“政协委员林”“法官林”。建设江津中坝岛、南岸广阳岛、万州大周镇、开州汉丰湖、梁平双桂湖等20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巡回审判站,实现由“点上开花”到“串珠成链”。

聚力促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设立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在科学城、万州、黔江、涪陵、永川、璧山、荣昌设立巡回审判站,拓展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空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5万件,涉案金额10.5亿元,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2.4亿元。相关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涉互联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在“傍名牌”侵犯商标权、非法使用他人核心技术秘密等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保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让侵权者得不偿失。审结涉西门子公司等涉外知识产权案件193件,平等保护中外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数字经济司法保护,渝中法院在市区块链数字经济产业园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法官工作室。市一中法院在全国率先确立“动态界定平台义务”裁判规则,规制平台先侵权后治理现状。严惩“专利陷阱”“专利海盗”等阻碍创新的不法行为。

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审民商事案件43.7万件,涉案金额1070.7亿元。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方案3.0版,细化分解32项目标任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数字管理一体化平台。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无论本地外地、企业大小,一律依法平等保护。全国率先建立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查询机制,减少市场主体问累、跑累、诉累。审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1680件,清理债务1016.7亿元,盘活资产522亿元。强化府院协调,通过引进战略投资、先进技术和债权债务股权重组等方式,帮助北汽银翔、南恒置业、华生园等97家危困企业涅槃重生。“力帆系”破产重整案入选全国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金江印染、川江针纺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加强金融审判,全国率先设立“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在渝中、江北法院开展“数字金融纠纷一体化解决”试点。芬雷选煤票据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保障高品质生活展现新作为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添司法为民成色。

妥善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审结涉教育、医疗、住房、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3.5万件,增进民生福祉。审结涉疫情案件352件,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聚焦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审结涉消费纠纷案件8870件。市一中法院审理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后全国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维护万余名购买进口商品消费者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5万件,追回劳动报酬7.1亿元。与市人力社保局等11部门联合出台21条意见,保障风里来、雨里去的快递员、“外卖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家事纠纷5.9万件,北碚、巴南、酉阳法院和渝北法院刑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梁平法院审结的盲人通行纠纷案入选全国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缓减免诉讼费464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732.1万元,传递司法温情。审结涉军案件155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实施民法典,通过小案件阐释大道理,以司法裁判树立行为规则,传播正能量,让权利平等意识、见义勇为精神、诚实守信观念直抵民心。北碚法院审结“全职太太”离婚获经济补偿案,尊重女性家庭付出;江津法院审结受助人补偿施救遇难者案,传递司法为义举撑腰的价值导向;渝北法院审结酒驾肇事达成“私了”协议无效案,向违法者“花钱免罪”说“不”;铜梁法院审结不顾警示戏水溺亡案,不让管理者为自甘风险行为“买单”。

依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314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26件,促成和解案件204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8%,长寿、忠县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涪陵、九龙坡、南川建成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源头促进官民和谐。审结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0348件,裁定支持行政机关5330件。市五中法院审结交通违章被罚抄写交通法规案,判决维持处罚决定,支持公安机关创新手段、柔性执法。

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执结案件41.6万件,执行到位530.3亿元,移送追究拒执罪129人,4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十。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联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全市的不动产线上查控机制。加强网络司法拍卖,成交1.1万件,成交金额95.5亿元,促进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开展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帮助企业快速回笼资金20.9亿元,特别是解决了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市二中法院成功处置涉4家企业、121项发明专利及商标、股权和不动产的15亿元保全案,让保全财产“活起来”、市场要素“转起来”;市三中法院协调引入第三方购买被查封燃煤,促成上亿元执行案和解。全市法院通过依法灵活执行,一次次帮助企业过险滩、闯难关。

积极服务城市提升。深入参与“两江四岸”治理,妥善化解涉长嘉汇、科学城、枢纽港等建设纠纷818件,大渡口法院专门出台意见服务艺术湾建设,南岸法院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为南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破题。铁路运输法院和璧山、奉节等地法院妥善化解涉铁路、轨道交通建设纠纷,提速“轨道上的都市区”建设。妥善化解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排水采光等纠纷6119件,助力城市人居环境“面子”“里子”一体改善。渝中、沙坪坝等地法院妥善化解民主党派历史陈列馆扩容、十八梯传统风貌区建设、磁器口改造等纠纷416件,为留住城市记忆、彰显城市品质作出司法贡献。

扎实助推乡村振兴。严惩侵害农民权益、破坏农村发展的“蝇贪”25人。妥善化解“三权”分置改革中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纠纷4904件,涉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纠纷896件,助力农业“接二连三”。南川、潼南、城口、忠县、酉阳等地法院建立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点、工作站,黔江法院积极参与“平安寨子”建设。石柱法院与中益乡派出所、司法所良性互动,妥善化解纠纷119件,实现当地120余个脱贫项目无一因纠纷延工。

五、推出落实强基导向创新举措,助力高效能治理迈出新步伐

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出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促进矛盾化于萌芽、止于未诉。

做强人民法庭落实强基导向主战场。优化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乡村法庭147个。打造特色法庭,沙坪坝、九龙坡、长寿、永川、荣昌等地法院围绕服务科学城、国家级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园区法庭”。万州、合川、忠县、武隆、彭水等地法院建设“生态环保法庭”“滨江美丽法庭”“女子法庭”“旅游法庭”,形成“乡村法治打卡地”。巡回审判艇下水首航,铁路运输法院“便民巡回法庭”走上“复兴号”高铁。巫溪、酉阳法院指导修订村规民约,以法治促自治,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自主创新的“巡回审判包”收录进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法院博物馆。人民法庭工作在全国法院交流经验。

设立“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和“代表委员联络站”两个平台。落实周强院长在全国“两会”报告中的肯定和要求,在全市法院全面设立“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2070个调解组织、6200名调解员入驻。渝中法院推出“云端小马”特色在线服务,永川、开州、秀山法院引进乡贤参与调解,垫江法院推动建立全县街镇政法委员驻室调解机制,渝北法院“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调解纠纷2.7万件,相当于一审民事案件的47.2%。在人大、政协支持下,实现“代表委员联络站”全市法院全覆盖,听取民声民意,监督执法办案。623名代表委员入站开展工作,接待群众2898人次,参与调解案件、化解信访936件次。

建立“一街镇一法官”和“一庭两所”两项机制。派出1116名法官,定点联系全市1093个乡镇、街道、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对接活动4667次,提供法律意见7138次。铜梁法院联系法官协调农业公司与24个合作社达成调解协议,促使2000余亩撂荒地变成丰收田。联合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出台意见,建立覆盖全市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的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化解纠纷7317件,涉及1.7万人。合川区委政法委专门出台方案深化机制建设。沙坪坝、北碚、永川、綦江、大足等地法院运用该机制成功化解农村土地流转等群体纠纷。巴南法院纠纷化解在线司法确认实现一天不用等、一次不多跑。

建设“车载便民法庭”和“云上共享法庭”两个支撑。研发车体小、外观美、功能强、造价低的5G“3.0版车载便民法庭”,把智慧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成果“一揽子”装上车,实现动态车载法庭与静态派出法庭相互呼应。首车前往商圈景区、街道社区、偏远山区、三峡库区巡回审判,实现38个区县全覆盖,受到群众热烈欢迎和代表委员高度肯定。推出线上线下一体化审理方案,构建便民“数智庭审+云上共享”全渝数智法庭新模式,缩短诉讼空间距离,节约时间成本。加强与检察、司法行政、律协专网联建,建成远程出庭室。全市法院云上调解、开庭34.8万次。

六、系统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实现新突破

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实现科技赋能与司法改革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完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明晰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范围清单,强化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发布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意见,完善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判后分析机制。制定实施严格落实审理期限制度的规定,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扣除审限程序。强化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裁判意见分歧、确立新型裁判规则的职能,获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肯定推介。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发布立案实务指南等制度,当场立案率98%,网上立案40.1万件,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修订法官遴选委员会章程,建立法官递补机制。推动将法院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纳入地方立法。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确定16项重点任务和15项制度建设清单,形成“1+3+N”改革制度体系,在全国法院交流经验。通过优化级别管辖标准,改革提级管辖制度和高院再审程序,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监督制约、统一法律适用,提升三级法院整体司法能力。制定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指引,在金融借款、劳动争议等纠纷多发领域推行要素式审判,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工作机制,江北、荣昌、云阳法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推动将“万人起诉率”“无讼社区创建”“类型化案件立案数”等纳入平安重庆建设考核,市委平安办出台加强诉源治理24条措施。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工商联、重庆银保监局等构建“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依托在线调解平台委托委派或自行受理调解案件34.1万件,居全国前列。出台专项整治21条意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打击力度,市五中法院和南川法院依法严惩重罚恶意串通、伪造证据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高标准推进信息化4.0版建设。结合直辖市法院扁平化管理体制优势,依托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成效,聚焦“全渝数智法院”建设目标,高质量编制信息化建设与实施五年规划,明确4个方面39项任务,业务、队伍、政务横向贯通,立案、审判、执行一体管理,高、中、基三级法院上下联动,让法官享有更多“数字便利”,让群众享受更多“数字正义”。

七、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锻造过硬法院队伍收获新成果

按照“五个过硬”建强队伍,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抓实肃清流毒,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筑牢政治忠诚。抓实学习教育,组织全员政治培训、专题警示教育、先进典型事迹报告等系列活动234316.1万人次,英模选树工作在全国法院交流经验;开展法院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布设专项整治,筑牢法院意识形态阵地。抓实查纠整改,主动自我加压,全国率先开展执行条线专项整治,落实执行岗位“558”轮岗机制,轮岗交流104人,相关做法在全国法院交流经验;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受到中央督导组肯定;开展集中整治“收监难”专项行动,收监482人;开展刑事涉财产案件移送执行专项行动,执结7.7万件,执行到位38.9亿元。抓实建章立制,制定修订制度1332项。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针对张晓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市高法院党组直面问题,坚决拥护并积极配合案件查处工作。同时,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将张晓川案负面影响纳入肃清流毒范围,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贯通协同发力,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72人,同比增加200%,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中央督导组认为“重庆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取得了显著成效”。

积极做好换届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市委“5+1”干部考察办法,出台《加强区县法院领导干部交流的实施意见》,制定区县法院领导班子轮岗交流方案,有序推进三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推荐一批“75”“80”左右的高中院庭(处)长担任区县法院院长,推荐一批表现优秀的“75后”县法院院长担任区法检“两长”,全市法院班子结构明显优化。

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建好用好“一网三库”平台,线上线下培训干警5.3万人次。评选全市审判业务专家,培养环境资源、互联网、涉外商事、金融等领域审判人才。中标2项最高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1项司法改革专项调研课题。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获奖36篇,位列全国第4;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成绩位列全国第4,其中,1篇论文荣获一等奖第1名。

八、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增添新动力

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制度安排,坚持在各领域各环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高院院长推动建立基层调研“1+4+1”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面对面听取209名代表委员意见建议368条,逐条跟踪办理。制定《“一对一”定向结对联络人大代表工作细则》。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提请审议事项10件次,提请任免法院人员83人,报备规范性文件53件。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下,完成直辖以来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753条意见逐条跟踪落实。办结代表建议28件,办结政协提案31件,沟通率、答复率100%,无不满意评价。开展联络活动890场。

依法接受监察、检察机关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及工作人员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具体措施,倡议并建立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发布10份纪要、意见等文件,开展跟踪评估问效。审结抗诉案件15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94件。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43件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7万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首次召开新闻媒体专家座谈会,召开新闻发布会324次,接受采访527次。诚恳听取特邀监督员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在回顾波澜壮阔的百年党史中践行历久弥坚的初心使命,在伟大的历史功绩中激扬新征程开拓进取的奋斗豪情。这一年全市法院取得的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在于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于坚持人民至上,在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法院监督指导,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各级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广大法院干警拼搏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案多人少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三是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落实不够深入。四是执法办案的质量效率与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还有差距。五是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高层次人才储备不够。六是党风廉政建设还需持续用力。对此,我们坚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市委和最高法院要求,严格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巩固提升,紧紧围绕迎接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主线,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高质量司法为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更好在全市法院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安排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谋划和推动司法工作,切实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

二是对标对表殷殷嘱托,全面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

更加深入服务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出台司法政策,在司法保障稳定经济大盘、稳住社会大局和保市场主体、保民生改善上展现新作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加强金融审判体系建设,高标准推进重庆破产法庭、知识产权法庭建设。精准服务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提升司法安商惠企能力。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强化契约精神,促进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建设。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三是深入践行为民宗旨,做实司法便民利民护民工作。

加强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民生司法保障,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实现共同富裕增添司法动能。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诉源治理,着力减少诉讼“增量”。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深化强基导向“六项工作”。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机关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司法建议回复率,降低败诉率。巩固执行条线专项整治成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

四是持续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系统融合推进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抓好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实施。推进专门法院建设。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抓党建带队建强管理促审判制度机制。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创新高层次审判人才实践养成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认真执行市高法院整顿机关作风十条规定,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强化闭环管理。

六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汇聚改进法院工作动力。

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决定、决议,全力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和各界监督,确保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

各位代表!百年成就使人振奋,伟大征程鼓舞斗志。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法院监督指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1231日在郴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雨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持续真抓实干,努力创先争优,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党建引领更加有力。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大力推进“党建+阵地”建设,铸魂补钙,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2021年,市中院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组织奖。

——司法质效更加向好。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3万件,审结32.9万件,法官年人均结案167件,年均结案率93.3%。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9719件,审结39107件,法官年人均结案131.7件,年均结案率95.6%。主要核心指标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基层基础不断夯实,2018-2020年市中院连续三年被省法院考评为优秀等次。2021年,司法绩效总成绩持续名列前茅,基层法院司法质效跃居全省第二。

——服务大局更加有为。围绕“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聚焦“三个推进年”等中心工作,出台司法保障意见16件。主动对标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与税务、发改等23个部门,建立“执行合同质效”等联动机制34件。2020年下半年以来,执行合同指标跃居全省第二。

——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诉讼服务体系、审判权力运行体系等改革成效显著,司法协同机制、多元解纷机制等制度不断健全完善,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类型化审判团队”等改革经验受到最高人民法院推介。2021年,在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市中院代表全省法院系统作典型发言,审判权监督制约的改革经验在全省推介。

——创先争优更加出彩。全市法院共有192批次集体、283批次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10个基层法院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2021年,市中院连续6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连续9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微电影《火笼》获全国法院三等奖和网络人气奖。市中院史娟被评为全国“两会”新闻工作先进个人、李翔被评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张波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法官。

一、始终贯穿法治思维,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

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避免“办一个案子,垮一个企业”,积极服务园区发展,采用“活封活扣”等举措,审结涉企案件77755件。聚力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帮助困难企业重整,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审结破产案件167件。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护航,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审联动”机制,审结知识产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2382件,调撤率达96.6%。围绕自贸试验区(郴州)片区建设,设立自贸区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积极探索国际商事巡回审判庭“二合一”合署办公模式,与贸促会、侨联建立涉外和涉侨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妥善化解此类民商事纠纷277件。在市政府支持下建立府院协调机制,指导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设立破产管理援助基金。2021年,在破产清积专项行动中审结长期未结积案15件,清积率排名全省第一,市中院办理的“金贵银业”案获评“中国地方AMC最佳案例”。

积极保障疫情防控。统筹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出台具体实施意见精准服务“六稳”“六保”。从严从快审理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7096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解决劳动争议、租金减免等实际困难4317件。临武法院干警王志强被评为湖南省最美志愿者,北湖法院审结的欧阳康平虚假销售口罩案,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大力推行“云开庭”“云执行”。2021年,与市发改委在全省率先推出“委托公证+政府询价+异地交付”执行“云处置”模式,提升异地处置效率,工作经验被市委、市政府作为特色项目向省委推荐。

服务重大战略实施。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在市生态环境局成立联络室,依法审结涉生态保护案件1146件。资兴东江湖法庭、宜章珠江源南岭法庭推进跨域管辖试点,实现区域流域和功能区生态一体化保护。市中院审结的“武汉创盛”案,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按照“处置+盘活”的思路,受理涉金融执行案件2361件,执结1988件,实际到位标的13.7亿元,汝城农商行顺利脱困化险。保障精准脱贫,助力乡村振兴,审结涉农村土地流转、农村环境整治等案件5224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农民工工资清零”专项行动,执行到位5237.6万元。2021年,扎实推进结对帮扶工作,市中院获评全市先进。

二、聚焦执法办案要务,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刑事案件19630件。其中,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02752人,毒品犯罪案件29313731人。大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67368人,其中,省部级2人、厅局级8人。推动“反电诈”专项行动,审结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568852人,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8136万元。北湖法院审结“阿德贸易”特大电信诈骗案,63名被告人被绳之以法。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审结对未成年人性侵害、拐卖、虐待、遗弃、校园暴力等案件466件。扎实做好认罪认罚案件实质审查,对检察机关提出的3926条量刑建议,依法采纳3783条,对不予采纳的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相关做法在人民法院报推介。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对13名罪犯重新收监,坚决杜绝“纸面服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案件清结”,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891086人。紧盯“黑财清底”,执行到位金额6665万元。肃清“漏网之鱼”,依法审结“1.02”等涉黑关联案,做到除恶务尽。深挖彻查“保护伞”,全市法院比对倒查234件涉恶案件、37条涉恶线索,发出相关司法建议77份。2021年,市中院获评湖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陈杰人涉恶案审理专案组和桂阳法院曹伟华分获全国法院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充分发挥司法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推动矛盾一次性化解、纠纷一次性裁决,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6.1万件,其中,调解结案3.3万件。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0.3万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7617件,促进社会诚信,维护市场秩序。审结建筑工程、房地产、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3448件,助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苏仙法院办结全省首例物业公司清退案,安仁法院开展“物业夜话”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保障“涉军停偿”政治任务,按期完成36件涉军停偿案件审理执行。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3568件,促进家庭和睦。2021年,汝城法院赡养纠纷公益诉讼经验在全省推广,“代孕合同”新类型案件审理做法在《人民司法》推介,市中院李程被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并重,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137件,非诉行政案件2054件,国家赔偿案件174件。进一步优化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服务和保障“放管服”改革,围绕“老旧小区改造”“房产办证遗留问题处置”等重点工作,深化“裁执分离”,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妥善办结“北马市场搬迁”等一批重大敏感案件。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向27个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03份。推动行政诉讼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纳入党校主体班必修课,全市700多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深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6.3%,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

三、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诉源治理成效显著。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程,与市司法局等17个部门出台行业诉调对接制度32项,有序高效推进多元解纷。宜章法院率先开展诉源治理省际合作,嘉禾法院率先设立跨省巡回审判点,桂东法院率先推动“无讼、少讼乡村”建设,有效筑牢“两道防线”,营造良好司法生态。创新“特邀调解+速裁”模式,加快建设诉源治理工作站,推广重点领域纠纷调解机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8365件,有力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2021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事、行政案件增幅为0.62%,万人成诉率为61.56‱,增幅均为全省最低,全市诉源治理工作考评排名全省第一。

诉讼服务转型升级。坚持便民导向,大力推动诉讼服务升级改造,各类窗口均开放式办公,逐步配备自助立案机、自助风险评估机等信息化设备,全面推广“线上一网办通、线下一站到位”的诉讼服务模式。宜章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创新利民机制,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提供优先服务,为代表、委员和律师服务开设绿色通道,凭“一码通”免检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出台便民利民十项执行举措,切实减轻申请执行人负担。强化惠民实效,注重拓展为基层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普法宣传2000多场。简化审批程序,为经济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3213.8万元,努力让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2021年,全市法院诉服平台建设考核名列全省前茅。

民生保障坚实有力。聚焦服务民生,审结涉及医疗、教育、就业等领域民事案件8622件,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案件26882726人,依法维护群众“舌尖安全”“头顶安全”“道路安全”。北湖法院审结全省首例高空抛物案,对被告人依法判处实刑,坚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攻坚“执行难”,执结案件89566件,到位金额211.4亿元,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税收执法联动机制、人民法庭参与执行等改革,积极构建系统、综合、源头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临武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做好“联合惩戒”文章,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2人次,司法拘留、罚款4973人次。与公安、检察出台打击拒执犯罪规范指引,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302件。嘉禾法院首创涉嫌拒执犯罪预告机制成效显著。2021年,全市法院执行总质效持续排名全省第一。

四、坚持改革创新引领,培育提质增效新动能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顶层设计,发挥基层首创精神,聚焦权力制约监督,在全国首创“案件审理、监管、评查五步法”,积极探索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推进“繁简分流”改革,通过简易程序审结案件11万件,基层简易程序适用率72.9%,北湖法院获评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示范法院。推进“诉访分离”改革,落实信访终结制度,化解信访积案78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依法对39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市中院中标最高人民法院认罪认罚实务问题研究重大课题,全面梳理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实务问题838项,为出台司法解释建言献策。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流程标准化试点任务成效显著。推进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适用,实现“同命同价”。2021年,市中院、永兴法院完成的交通事故实证分析课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课题,受到通报表扬。

深化审判监督管理。强化“事前防范、事中把关、事后监管”机制,实现审判执行流程可视、质量可控、问题可溯。加强司法质效“日调度、周通报”,确保长期未结案件全部清零,确保法定期限内审结率100%。院、庭长带头办案19.9万件,占全部结案的62.4%,案件审理周期从79.6天缩短到46.1天。推动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市中院研究讨论“四类”案件1815件,推广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促进同案同判、类案类判。坚持有错必纠,积极构建全方位案件质量监管机制,开展抗诉案件、发改、信访申诉案件专项评查,推动案件质效不断提升。2021年,市中院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的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动态》采用。

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化系统应用,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指尖诉讼”的便利。深化网络司法拍卖资产定价和处置模式改革,开展网络查控35万余次,发起执行委托6433件,网络拍卖成交金额22.6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071万元。完善执行与破产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推进42件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审理,占所有破产案件的25.1%2021年,全市法院网上立案6158件,跨域、跨境立案287件,通过“收转发”一体化平台完成送达15.25万次。网上调解案件2.08万件,调解结案1.78万件,调解成功率66.66%,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五、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干事创业战斗力

永葆绝对忠诚本色。教育引导干警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事项46次。积极搭建“党史教育长廊”等党建平台,组织开展学党史微视频展播等评比活动,全方位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市中院刑二庭获评全市“五化”建设精品示范党支部。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通过“法官读典”研讨、“法官茶座”交流、“法官说典”普法等形式,激发广大干警学习工作热情。2021年,市中院“学习强国”人均新增积分持续排名全市第一。

涵养实干为民作风。大力开展“当精品法官、办精品案件、建精品法院”活动,持续评选十佳法官、十佳案例、十佳文书,全市共18篇案例在全国法院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大力推进“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技能比武、质效提升三年行动”,积极开展“劳动竞赛”,不断健全人员分类管理、分类评价体系,激励广大干警干事创业。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探索不实举报澄清正名机制,落实法官权益保障制度,澄清网络不实言论和恶意举报70余件,对威胁侮辱法官的行为“坚决说不”,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2021年,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全省首创现场集中兑现执行案款联动机制,召开三场集中兑现大会,为457名申请人兑现执行案款5.73亿元,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郴视察时给予充分肯定。

锤炼清廉政治品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认真落实“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推动政治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走深走实。以英模教育、警示教育、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治理为重点,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全市法院选树“党员先锋”“办案能手”等省、市典型16人,用身边榜样感染人,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用反面教材警醒人,全市法院核查处理各类举报线索721条,处理处分285人,整治顽瘴痼疾520个。切实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积极探索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新机制,建章立制54项。2021年,队伍教育整顿“四个融合”的做法,得到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指导组的表扬。

六、广泛接受各界监督,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增强人大意识,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民事审判等各项工作。办理市“两会”代表意见建议17件,切实做到“件件有沟通、事事有回音”。加强与代表的联络沟通,通过上门走访、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方式联络代表900余人次。充分汲取人大建议,听取代表意见,不断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系,办结市政协委员提案12件。积极配合市政协开展“农村家庭状况”等专题调研8次,邀请国、省、市政协委员“走进法院、走近法官”零距离监督800余人次。

依法接受全面监督。坚决贯彻市委政治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举措58条,确保问题整彻底、改到位。深入落实《监察法》,全力支持纪委监委依法监督法院工作。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审结抗诉案件128件,邀请检察机关列席审委会40次。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审判监督作用,选任人民陪审员1066人,参审案件60294件。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广大群众监督,公开裁判文书30.3万份,庭审直播5万场。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实现郴州法院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行稳致远;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助推郴州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切实让司法判决体现人民群众心声,判在人民群众的心坎上,经得起人民群众口碑的检验;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凭业绩用干部”,在实干中锻炼人、实干中培养人、实干中选拔人。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法院的发展进步,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案件质量仍需进一步提升,办案周期偏长、裁判尺度不够统一;切实解决执行难尚未取得决定性胜利;新收案件数量仍然很大,“案多人少”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司法环境不优,威胁侮辱法官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干警还存在业务不精、作风不实甚至违纪违法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仍需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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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总结报告合集30篇(含五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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