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二、重点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度
(二)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推进制度
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
2.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在道路水路运输和物流快递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黑恶势力
4.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及物流快递行业的黑恶势力
5.在客运站、码头、货运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7.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黑恶势力
8.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三)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
1.持续宣传
2.广泛宣传
(四)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管理制度
1.线索收集
2.线索转办
3.线索报送
4.责任追究
(五)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
1.各股室、事业单位要在每月28日
2.实行零报告制度
(六)建立健全逐级谈话制度
(七)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
1.文件流转保密
2.档案资料保密
3.会议工作保密
(八)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二)强化监督检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
县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全县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构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长效,推动道路运输领域扫黑除恶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行业治理相结合,加快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交通运输领域黑恶势力排查、打击部门联动机制更加健全,行业乱象治理机制更加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更加有效,基本形成系统完备、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扫黑除恶制度体系,持续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重点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度
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所分管的业务具体负责,加强协调配合。同时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牵头单位:局党组,责任单位:局扫黑办及成员单位;牵头领导:xx,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人:各股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前)
(二)建立健全重点领域推进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各职能股室、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全面排查本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
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
2.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在道路水路运输和物流快递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黑恶势力;
4.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及物流快递行业的黑恶势力;
5.在客运站、码头、货运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7.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黑恶势力;
8.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牵头单位:局扫黑办;责任单位:局法规安全监督股、综合规划股、综合运输股、基本建设股、地方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处、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牵头领导:xx,责任领导:xx,xx,责任人:各股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三)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
各股室、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1.持续宣传。各股室、事业单位要按照宣传工作要求,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不定期进行更新更换,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
2.广泛宣传。各股室、事业单位每月要组织人员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