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二)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有效覆盖
二、完善商会职能作用
(三)围绕中心工作
(四)强化守法诚信
三、规范商会自身建设
(五)依法登记注册
(六)健全财务管理
(七)注重会员发展
四、改进联系服务方式
(八)加强和改进工商联的指导、引导和服务
(九)落实综合监管
五、精心组织抓好推进
(十)分工协作
(十一)把握重点
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
工商联所属商会是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由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章程并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工商联所属商会(以下简称商会)改革和发展事关加强党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领导,事关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xx市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xx市群团改革试点方案》及《xx市工商业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加强党对商会的领导
(一)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商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和党章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新成立的商会应同步建立党组织。暂时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多种方式,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商会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会员企业加强党建工作,以党建促会建,切实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企业家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倡商会管理层党员和党组织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由商会党员负责人担任,也可视情由街道(镇)党员干部兼任(根据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鉴于目前部分街道(镇)商会不具备成立独立或联合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可暂时以建立功能型党支部的形式开展党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再建立党组织。街道(镇)商会党组织在区工商联党组和街道(镇)党(工)委领导下,仍归口街道(镇)党(工)委管理。各街道(镇)党(工)委要积极支持商会党建工作,给予必要的活动场地与经费支持。其他商会应在业务主管单位党的部门指导下,结合实际,加强党建工作。商会章程应对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各街镇)
(二)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有效覆盖
商会要突出统战性,加强思想政治引导,发挥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基层统战组织作用。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商会思想政治引导的重要载体,切实扩大企业参与面。注重发挥企业家主体作用和商会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引导民营企业家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注重对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教育和培养,关心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引导他们继承和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光荣传统,弘扬创业创新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党委和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与商会、民营企业沟通联系机制,发挥商会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运用网站、微信、杂志等宣传平台及载体,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商会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企业事迹。积极扩展商会组织覆盖面,通过科学制定商会发展规划,培育和发展新经济领域商会,鼓励在有条件的园区、楼宇、行业等组建商会,使商会组织覆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建立商会组织统战工作联络员制度,街道(镇)商会配备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担任商会统战工作联络员,其他商会也应配备专人担任商会统战工作联络员。(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各街镇)
二、完善商会职能作用
(三)围绕中心工作,创新经济服务
商会要围绕面向全球、面向未来,提升xx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等中心工作,正确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产业发展新趋势,引导会员企业创新发展,提高投入产出效率,打造企业核心优势。加强对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律的研究,主动参与行业标准制定。配合开展重点课题调研、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参与政策意见征询和立法征询,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走访联系会员企业制度,倾听企业呼声,传递企业诉求。积极搭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为会员企业提供融资、信息、法律、技术、培训、人才等服务。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或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建设xx“五个中心”、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及xx“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