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县基层治理的基本情况
二、我县基层治理存在的困境问题
三、下一步对策建议
关于我县基层治理面临的困境问题和下步对策建议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了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基层社会治理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一、我县基层治理的基本情况
自2017年以来,我县根据自治区、**市的工作部署,开展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综治信息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着力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至2019年底,共建成1个县级、8个乡(镇)级规范化综治中心和84个村(社区)综治中心,其中,建成12个村(社区)综治信息化、智能化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示范点。2019年度群众安全感达97.44%,排全区111个县(市、区)第45名,比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59%;随着基层治理不断创新,我县综治中心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雪亮工程建设和乡镇政法委员配备等方面面临着诸多的困境问题,制约着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
二、我县基层治理存在的困境问题
一是综治中心建设不够规范。我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均无人员编制、经费和规范化、实体化运行工作实施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关于批准发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16号)文件标准,县(市、区、旗)、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应建有以下专门设施:群众接待厅、矛盾纠纷调处室、监控研判室、社会组织入驻从事有关工作的专门场所。村(社区)综治中心应建有以下设施(可一室多用):群众接待室、矛盾纠纷调处室、视频监控室、心理咨询室和社会组织入驻从事有关工作的专门场所。目前,县级综治中心仅有1间约70平方米的建设用房;乡镇、村(社区)办公用房紧张,大部只有1间20平方左右大小不等的办公用房,县、乡镇综治中心建设均没有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二是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难进一步开展。全县按照300户-500户或1000人左右标准,将全县84个村(社区)已划分为281网格,建立完善了网格管理各项工作机制。全县有网格员286名,其中兼职网格员281人,专职网格员5名,主要安排在县城社区;村(社区)网格员大部分由村、社区干部兼任,年纪偏大,文化水平不高,素质参差不齐。村(社区)网格员无待遇、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