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县直机关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参照外县做法,并结合自身实际,现就县直机关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党员活动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目标,坚持“规范、节约、实用”和“完善功能、一室多用”的原则,把党员活动室建成党员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传授知识的课堂、宣传机关文化的窗口,增强党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建设范围
县直机关具备建设条件的机关党组织。
三、主要内容
1、按照“七有”标准建设党员活动室:
一是有30平方米以上的党员活动固定场所(包括会议桌椅);
二是有党旗、入党誓词、党员义务、权利和相关制度及机关党组织架构图等;
三是有一定的活动设备(如投影仪、笔记本电脑、照相机、录像机等);
四是有一定数量的学习资料(主要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毛泽东选集、邓小平选集、江泽民文选、胡锦涛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人民日报、XX日报以及《中直党建》、《紫光阁》、《先行》、《党建之窗》等报刊,中共党史、党的建设等资料);
五是有记录资料及开展活动的计划(包括: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情况记录、党组织会议记录簿、党组织活动记录簿、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簿以及有关党建工作的文件资料等);
六是有荣誉栏(用于摆放党组织获得的表彰、奖励等荣誉奖牌证书);
七是有明确的管理人员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2、打造党建文化长廊亮点工作。要充分利用单位大院、办公楼道等,高标准设计、建设党建文化长廊,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四、布置标准
1、上墙内容
(1)党旗(一般规格144cm× 96cm或旗面长宽之比为3:2);
(2)入党誓词;
(3)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4)机关党组织架构图;
(5)党内有关制度;
(6)党员组织活动情况照片;
(7)特色内容。
2、上墙位置规范
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