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规公款吃喝
(二)违规组织和参与“一桌餐”
(三)违规接受宴请
(四)餐饮浪费问题
(五)以处关系、搞“小圈子”、迎来送往为目的的吃喝
(六)工作时间及工作日违规饮酒
违规吃喝六问六答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将违规吃喝列为重点整治内容。这不仅关乎党的形象,也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及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为落实全会精神,推进专项整治,让大家了解违规吃喝的界定、危害和后果,本期党纪课堂通过“违规吃喝六问六答”答疑解惑,增强大家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助力公司健康发展。
问题一:什么是“违规吃喝”?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1条、第102条、第113条、第116条规定,违规吃喝主要是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上述4种违规吃喝问题也可能是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或组成部分。从实践看,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吃喝之机编织“关系网”,搞“小圈子”“小团伙”;有的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的宴请活动;有的在餐饮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热衷于低级趣味、不良嗜好;有的甚至突破法律底线,在吃吃喝喝中大搞权力交易、利益输送等。
问题二:“违规吃喝”都有哪些具体表现?
(一)违规公款吃喝。公务接待超标准、无公函公款吃喝、公款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借检查工作、调研等公务接待之机违规饮酒等。
(二)违规组织和参与“一桌餐”。在居民住宅区内改造的、不对外公开营业,以及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吃喝等。
(三)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在节假日期间违规聚餐饮酒等。
(四)餐饮浪费问题。企业、单位食堂提供高档酒水和高档食材服务,以及管理不严造成餐饮浪费等。
(五)以处关系、搞“小圈子”、迎来送往为目的的吃喝。以单位上下级、同事之间联络感情、协调工作为由违规组织或参加饭局;在单位食堂等内部接待场所聚会、聚餐、饮酒等。
(六)工作时间及工作日违规饮酒。在工作时间饮酒及工作日午间饮酒,酗酒滋事闹事、酒驾醉驾或饮酒致人伤亡等。
问题三:公务接待需要特别关注哪些重点事项?
公务接待必须符合“四个要素”,即有公函、有审批、按标准、有清单。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5条、第7条、第8条规定,“有公函”,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不得虚列;“有审批”,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按标准”,接待单位应按照相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有清单”,各级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