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议两公开”基本内容
二、“四议两公开”议事范围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一、“四议两公开”基本内容
“四议两公开”是指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决策的一套基本工作程序,是基层在实践中探索创造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01“四议”
· 村党组织提议
· “两委”联席会议商议
· 党员大会审议
·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
02“两公开”
· 决议公开
· 实施结果公开
二、“四议两公开”议事范围
01村民自治范畴内的重大事项
· 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
· 公益事业经费筹集、建设承包、组织实施与管理
· 村集体土地、机动地、林果基地及荒滩戈壁承包、租赁,林权确认
· 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和建设方案,村经济实体的承包经营
· 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置、集体举债
· 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
· 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审报、集体土地出让
· 农村文化事业建设
· 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国家财政、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支农惠农项目资金、社会捐资等资金支付和数额较大的财务支出
· 讨论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
02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
· 维护农村稳定,重点人口管理,社会治安、宗教事务管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 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落实
·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村庄整治,土地治理
·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农村信息化建设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养老保险等
03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 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
· 农村低保户对象确定、“五保户”的确定和供养
· 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
· “两免一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发放等
04
村民普遍关心和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议两公开”实施程序
村级组织重大事项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采取“六环工作法”程序决策实施。
01村党组织提议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由村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并表决通过。所议事项,以成员过半数同意为有效。须报上级党委批准的,按程序报批。
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不是党组织成员的配套组织、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视情况列席有关会议。
02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
村党组织成员和村委会成员对村党组织提议进行讨论、完善表决。会议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全体成员组成。召开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经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形成意见。
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由村党组织召集,村委会主任主持,支部书记通报提议意见。遇到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把握“三个环节”:
· 坚持事前酝酿:会前一周内由党支部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班子成员,给“两委”成员充分考虑时间。
· 反复酝酿:召开“两委”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两委”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商议时可邀请包村领导、干部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论证。
· 拟定方案:根据与会人员意见对提议进行修改完善,再次征求“两委”成员意见,力求达成共识,实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03党员大会审议
把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