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以载道
二、“会”以聚力
三、“督”以问效
四、“稿”以铸魂
市中级法院办公室支部学习会交流发言
各位领导、同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并深刻指出,政绩观的问题,本质上是“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的根本立场问题。作为一名法院办公室的基层科员,我长期从事办文、办会、督查、文稿起草等具体工作,职位不高、岗位不显,但每一份公文、每一场会议、每一篇材料,都是政绩观的“晴雨表”。借此支部学习会,我结合本职工作,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文”以载道,让每一份公文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办公室是法院运转的“中枢神经”,办文工作是这根神经最精细的末梢。一份公文,小到一个标点的取舍,大到一项政策的表述,都直接关系到法院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曾有过“应付了事”的念头——材料急着要,就东拼西凑;上级来函,就套模板应付;文稿起草,就“差不多”了事。这种心态,看似省了力气,实则是政绩观出了偏差,是把“完成任务”当成了“做好工作”。
树立正确政绩观,在办文工作中,首先要做到“字斟句酌、精益求精”。公文的每一句话都代表着法院的立场,每一个数据都关乎当事人的权益,容不得半点马虎。我深刻认识到,那种“写完就好、发出就行”的思想,本质上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政绩观——只追求“有没有”,不追求“好不好”。真正的政绩,不是文件发了多少、材料交了多少,而是这些文件材料有没有推动问题解决、有没有经得起实践检验。从现在起,我要把“写一份材料,就是立一块碑”的标准刻在心里,在每一份公文起草中,既对上级负责,更对历史、对人民负责。
二、“会”以聚力,让每一场会议都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办会,是办公室的日常,也是考验政绩观的“经验交流”。一场会议能不能开出质量、开出成效,直接折射出主办者的工作导向。现实中,“为开会而开会”的现象并不鲜见——会前材料堆砌、会中照本宣科、会后决议束之高阁,热热闹闹一场会,最终什么问题也没解决。这种做法,看起来是程序完整、形式齐备,实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政绩观,是用“痕迹”代替“实绩”。
我在日常办会工作中也曾有过类似的倾向:把精力放在会场布置是否整洁、签到表格是否规范、会议纪要是否及时归档,却对会议决议有没有落实、部署有没有推进关注不够。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办会不是“办形式”,而是“办结果”。要在会前把议题摸透、把材料备精,让每位与会者带着问题进来;要在会中做好记录、抓住要点,确保部署清晰、责任到人;更要在会后跟踪督办,让会议决定真正“长腿”、落地生根。一场好的会议,不在于形式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