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2024年/9月/21日/第011版理论
关于济南市属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张钊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三年行动也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进行了系统部署,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推动各项改革的关键点和动力源,来自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能力,来自优秀企业家懂市场、会经营、善管理的综合素养,来自各领域、各条线、各岗位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改革的关键在“人”,而管“人”的关键,在于制度和机制。
虽然各企业在改革发展进程中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距离现代化国有企业还存在差距。因此,我们在健全济南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在全省首创性地开展了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选拔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审核工作,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国企选人用人制度要突出“严、准、活”。坚持“严”的基调,制定政策要“准”,对制度的改革精神和创新意识要“活”。“严”,顾名思义,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标准;“准”,就是政策制定要立足企业的历史使命和现实任务,聚焦中心工作、主责主业,对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起到支撑作用;“活”,则是需要放给企业自主权,在制度建设中充分激发企业的改革和创新精神,让企业人才更具竞争力和吸引力。这两者不是对立的,系列文件的制定不是把企业选人用人工作“机关化”“行政化”,而是将严管与厚爱有机结合。
对济南多家市属国有企业中层干部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后,在国有企业干部人事制度建设层面
总结出以下几条经验:
一是抓好建章立制工作,不断夯实企业选人用人工作基础。要坚持“一企一策”,不搞“一刀切”、不图“大而全”,将重点聚焦于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这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后备力量,扮演着“兵头将尾”的角色,承担着生产经营、综合管理、财务审计、安全运维等具体指标任务,岗位责任重、风险大,需要重点对选拔任用、日常管理、考核激励等作出明确规定,切实做到“为担当者担当”,营造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保护和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