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新态势
二、深入剖析违纪违法问题根源
(一)理想信念根基动摇
(二)纪法底线意识淡漠
(三)权力运行监督虚化
(四)司法生态受到污染
三、系统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一)压实管党治院政治责任
(二)深化以案促改促治
(三)强化教育引导与文化浸润
(四)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在2026年法院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法院系统警示教育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最新工作要求。刚才,大家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法槌下的警示》,片中那些曾经身着法袍、手握法槌的熟悉面孔,如今却身陷囹圄、悔恨交加,其蜕变轨迹触目惊心,教训极为深刻。召开这次大会,就是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治,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净化法院政治生态和司法生态,为我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把握反腐败斗争新态势,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高度警觉
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强调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进入2026年,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司法领域绝非“真空地带”和“保险箱”。近期,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接连就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防治司法腐败作出系列部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持续强调要重点查处政法系统特别是司法审判执行领域的腐败问题,释放出“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意见》,为我们划定了更加清晰的权力边界和监督重点。
在此背景下,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市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挑战不容低估。从近年来,特别是2025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问题依然存在,存量尚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近期发生在我市法院系统的(可提及具体职务,如“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或“原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他/她作为审判机关的中层骨干或领导干部,本应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党纪国法的执行者,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业操守,将司法权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从“护法者”沦为“破法者”,其堕落轨迹令人痛心,更给我们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
根据市纪委监委通报和本院督察部门掌握的情况,当前我市法院领域廉政风险呈现出一些值得高度警惕的动向。一是腐败风险向审判执行核心权力环节深度渗透。不仅涉及传统的民商事、刑事审判领域,在执行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拍卖、破产案件管理、诉讼费管理、对外委托鉴定等环节,违纪违法问题也时有发生,呈现出“靠案吃案”“以案谋私”的典型特征。二是腐败行为方式日趋隐蔽化、复杂化。除了直接收受当事人、律师财物外,更多地表现为接受“雅贿”、通过特定关系人代收利益、违规投资入股、以“借贷”“咨询”为名行利益输送之实,甚至利用信息化手段、程序漏洞进行技术型腐败,企图规避监督。三是“围猎”与“被围猎”交织,风险传导加剧。一些别有用心者利用法院干警的社会关系、家庭生活、个人爱好等进行长期“感情投资”,实施“温水煮青蛙”式的“围猎”,个别干警防线失守,从破纪到破法,滑向深渊。四是“微腐败”影响司法公信力基础。个别干警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在诉讼服务、案件审理中吃拿卡要、推诿扯皮,虽然案值不大,但直接伤害群众感情,严重侵蚀司法权威。
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司法腐败的土壤尚未根除,反腐败的“高压线”必须时刻带电。全市法院每一位干警都要深刻认识到,手中的审判权、执行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姓“公”不姓“私”,绝不允许成为交易的工具。我们必须摒弃“看客”心态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
二、深入剖析违纪违法问题根源,以案促改全面检视自身短板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对于系统内发生的腐败案件,我们不能止于唏嘘,更要深挖根源,找准病灶,为靶向治疗、系统治理提供依据。
(一)理想信念根基动摇,导致初心使命失守。剖析这些反面典型,其堕落的起点无一不是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出了问题。他们忘记了入党誓言、入职初心,在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面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将司法职业视为谋生手段甚至敛财途径,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追求抛诸脑后。精神上“缺钙”,必然导致行动上“乏力”,最终在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
(二)纪法底线意识淡漠,导致行为肆意妄为。一些涉案干警对党纪国法缺乏最基本的敬畏之心。有的自恃精通法律,钻研纪法漏洞,企图钻空子、搞变通;有的认为收点好处、帮点“小忙”是人之常情,法不责众;有的甚至将司法权力视为个人“领地”和“私器”,公然以案谋私,完全丧失了法官的职业底线和公民的法律底线。他们忘记了,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