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目标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
三、组织领导
四、整治重点
1、城镇燃气和农村“煤改气”运行安全
2、城市供热行业运行安全
3、城市供水行业运行安全
4、排水与污水处理运行安全
5、环卫与垃圾处理运行安全
6、城市道路桥梁运行安全
7、公园、广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运行安全
8、路灯设施运行安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
2、加强组织领导
3、逐项排查隐患
4、严肃责任追究
全市市政运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原平市“9.5”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今冬明春市政运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政运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安全培训教育,规范作业人员安全行为,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着力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范围:全市市政运营行业
三、组织领导
市城市管理局成立全市市政运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市政运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组成员由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人组成,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姜振星担任,负责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
四、整治重点
1、城镇燃气和农村“煤改气”运行安全。燃气企业(单位)厂站、管网、储气设备、加气设备、充装设备等重要设施设备的安全防护和巡查、维护、保养情况; 燃气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规范操作情况;燃气设施保护、违章占压清理等情况;燃气经营许可审批管理情况;与燃气用户供气合同签订、入户安检和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情况。
2、城市供热行业运行安全。热源厂燃料储备情况;极寒天气、热源故障等情况下应急保障能力;锅炉、管网、换热站等供热设备设施巡检情况;供热设施老化、管网系统跑冒滴漏等问题防范情况。
3、城市供水行业运行安全。供水企业(单位)水厂、加压泵站、加氯设备、供水管网等重点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巡查、维护、保养情况;消毒试剂等有毒有害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情况;供水水质检测情况;应急水源调配保障情况。
4、排水与污水处理运行安全。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进行全面清淤和维护情况,城市低洼区、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的地点、立交桥下、地下构筑物等易涝点排查整治情况;污水处理企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