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确把握换届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要求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
(一)严格选任标准
(二)提高人选质量
(三)增强整体功能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
(五)引导意向参选人员自荐报名
(六)从严审核把关
三、严密规范组织选举
(一)精心做好准备工作
(二)依法依规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
(三)依法依规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
(四)同步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四、及时跟进后续工作
(一)健全配套组织
(二)搞好工作接续
(三)提高履职能力
(四)推动规范运行
五、严肃换届纪律
(一)强化纪律引导
(二)严密过程监督
(三)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
(四)加强防范处置舆情和突发事件
六、压紧压实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注重协作配合
(三)强化督促指导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关于做好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做好全街道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换届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加强党对基层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切实选出素质过硬好头雁、换出担当作为好班子、建立高效运转好机制、营造风清气正好环境、绘就五年发展好规划,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XX实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总体要求
全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2025年X月开始,X月底前基本结束,X月份收尾。原则上按照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组织换届。工作中,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层层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优势,牢牢把握工作主导权,确保换届工作的正确方向。
选优配强班子。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注重选拔政治可靠、真心为民、实干担当、公道正派、本领过硬的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现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功能进一步提升,整体达到"一肩挑"比例、交叉任职率、学历结构提升,平均年龄下降的"三升一降"目标。
依法依规操作。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党员群众意愿,坚持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党员群众民主权利不截留,确保程序严密规范,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强化基层治理。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健全各类配套组织,依法推选产生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全面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从严正风肃纪。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加强换届纪律教育,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厉打击拉票贿选等各类干扰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
(一)严格选任标准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纪律作风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的"三好三强"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更加注重选拔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不宜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涉黑涉恶、受到相关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行为的;
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组织或参与赌博、吸毒、嫖娼、卖淫、传销等违法活动的;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恶劣影响的;
在换届选举中有拉票贿选、威胁恐吓、造谣诽谤等不正当行为的;
政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在网络、微信等媒体上发表、转发政治性有害信息的;
长期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
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挥霍浪费集体资产、侵占集体资金等行为的;
个人负债较大且不能按期偿还,群众反映强烈的;
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
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
因精神障碍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其他不宜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情形。
(二)提高人选质量
注重从本村(社区)致富能手、退役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土大学毕业生、乡村振兴工作队成员等群体中选拔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也可从退休公职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选拔。坚持因村(社区)选人、因事择人,逐村(社区)明确人选需求,鼓励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报名参选;注意把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疫情防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表现优秀的人员选出来、用起来。支持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妇联主席和优秀青年进入"两委"班子。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
(三)增强整体功能
本着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融合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村(社区)"两委"成员职数。村(社区)党组织一般设委员会,党员人数较少的可设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人,最多不超过7人,设书记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设副书记1至2名。村民委员会成员设3至7人,居民委员会成员设5至9人。
要综合考虑村(社区)人口规模、分布状况、发展水平等方面因素,确保"两委"成员班子组成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推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两委"成员依法兼任下属委员会和配套组织负责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原则上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新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人员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初次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对确实优秀、群众认可、身体健康的干部,任职年龄可适当放宽。保证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较上届有一定提高。
(四)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
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村(社区),可根据需要设1名党组织副书记。因特殊情况不宜"一肩挑"的,须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五)引导意向参选人员自荐报名
明确自荐参选人员资格条件,引导有意向参加换届选举的人员进行自荐报名,严格把关不得不宜情形,统一报名格式,列出任职目标和工作计划,签订参选承诺书。村(社区)党组织负责初审把关后报街道党工委审核,对自荐人员提前进行明纪警示谈话,将自荐参选报名人员任职目标、工作计划和承诺书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从严审核把关
严格落实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资格审查采取村(社区)级初审、街道预审、县级联审的方式进行。建立联审倒查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等,坚决杜绝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坚持和完善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
三、严密规范组织选举
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严格按照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选举产生。要细化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要件不少、步骤不漏、程序不错,维护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
(一)精心做好准备工作
抓好调查摸底。深入开展村情社情研判,全面落实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联户制度,切实将村情社情选情摸清摸透。
抓实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对选情复杂的村(社区)"一村(社区)一策"进行整治。
扎实做好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对村(社区)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并及时公示审计结果。
开展业务培训。对具体抓换届的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
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宣讲换届政策和精神,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进来。
(二)依法依规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
街道党工委对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任期考核。
推行参选人员自荐报名;村(社区)党组织对自荐人选初步考察,街道党工委对自荐人选深入考察,对自荐人资格进行联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自荐人选由县委组织部会同街道党工委考察。
村(社区)党组织组织党员、群众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
县委组织部会同街道党工委制定换届人事方案。
街道党工委与现任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
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公示后由村(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上报确定预备人选的请示,街道党工委作出批复。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一般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认真做好选举大会的组织工作,确保党员参会率,会前组织重温入党誓词。
村(社区)党组织向街道党工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街道党工委及时作出批复。
(三)依法依规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
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5至7人组成,由上届村(居)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者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依法推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推选一名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担任副主任。
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制定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方案,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
开展选民登记。依法开展选民资格确认、审核、登记和公告,公安派出所等单位要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坚决防止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参选。年满18周岁的村(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①户籍在本村(社区)并且在本村(社区)居住的村(居)民;②户籍在本村(社区),不在本村(社区)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居)民;③户籍不在本村(社区),在本村(社区)从事村(居)务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居)民会议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