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政治站位
二、明确工作责任
(一)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各级纪委监委和相关派驻(出)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三)各个专项监督检查组要切实履行分片包干工作责任
三、坚持问题导向
(一)问题清单所涉问题要全面整改
(二)挂牌督办问题要限期整改
(三)禁捕退捕问题要重点整改
在2020年“碧水郴州”专项监督行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郴州市监委委员 周济平
(2020年5月29日)
同志们:
《2020年“碧水郴州”专项监督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早就已经下发给你们,刚才巧生同志又组织大家对文件进行了学习,待会一华同志也将对相关工作进行强调,请同志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今天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组织大家召开这次动员会议,核心的目的就是为了推动全市涉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真正整改到位,切实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生产环境的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为迎接即将开展的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环保督察打下良好基础。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监督行动的重要意义
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专门单独对生态环保领域开展专项监督行动,这应该还是第一次,市纪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李超书记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并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我们要充分利用这次专项监督行动倒逼各级各部门着力解决长期积累叠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对照责任看落实情况、对照问题看整改情况、对照作风看态度情况,确保专项监督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因此,大家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的需要。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开展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和全国、省人大执法检查,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也得到持续好转;但从反馈交办给我市的问题来看,依然还有较多难题需要破解,仍然还有一些群众关注的生态环境痛点难点亟待解决。方案当中所列的问题还只是涉水的问题,这是我们今年监督整改的重点,还有涉气、涉土等方面的问题没有列出。党中央提出的污染防治攻坚战,这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因此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通过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政治监督,不折不扣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对标对表,全面完成省纪委省监委《2020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工作任务的需要。“对标”就是对照标准定任务,“对表”就是对照要求抓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印发的方案主要任务是“整治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整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整治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失范的问题;整治退捕渔民身份识别、资产评估处置、资金管理使用等禁捕重点环节中的问题”等五个方面。具体到郴州来讲,就是对照省里要求加大对资兴、永兴、汝城、安仁四个县市涉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问题的整治整改力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监督执纪问责,加速推进整改工作,为保护好湘江上游和全市水生态环境,建设生态良好、风光秀丽的“生态郴州”作出应用的努力和贡献。
三是服从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为整改全市突出生态环保问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需要。开展专项监督,就是要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发挥疏浚的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紧扣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全市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杜绝出现损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漠视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生态环保工作中表态调门高、实际行动少,甚至说一套、做一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违背绿色发展理念,严重违背经济发展长远利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局面,为抓严抓实抓细突出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增强开展专项监督行动的工作合力
(一)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相关职能部门“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生态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生态环保)的工作要求。当前,生态环境领域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十分复杂,各级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