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村基层干部筑牢廉洁履职堤坝5
3.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赋能乡村发展8
4.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赋能乡村发展11
5.廉洁履职要察于微末、守于本心、笃于实14
6.规为尺、案为鉴、律为绳筑牢廉洁履职堤坝17
7.筑牢廉洁履职防线让清风正气在乡村蔚然成风20
乡村廉洁履职经验交流、发言材料汇编(7篇)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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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履职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常 2
2.农村基层干部筑牢廉洁履职堤坝 5
3.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赋能乡村发展 8
4.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赋能乡村发展 11
5.廉洁履职要察于微末、守于本心、笃于实 14
干 14
6.规为尺、案为鉴、律为绳筑牢廉洁履职堤坝 17
7.筑牢廉洁履职防线让清风正气在乡村蔚然成风 20
廉洁履职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常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的出台,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划出了“红线”,明确了“底线”。各级党组织要紧扣学理论、强监管、严惩戒关键环节,让“廉洁履职”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常,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把理论要点学透,让“廉洁履职”内化于心。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干部只有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拧紧了,把思想觉悟、精神境界提高了,才能从不敢腐到不想腐”。纵观近年来查处的农村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部分干部因理论学习浮于表面、理想信念根基不稳,最终在利益诱惑前失守。这深刻警示我们,唯有筑牢理论根基,方能永葆廉洁本色。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理论武装,将《规定》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设线上学习专栏、邀请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让大家深刻把握《规定》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在入脑入心入魂中让党规党纪“铁规矩”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时刻拧紧思想“总开关”。
把监管笼子扎紧,让“廉洁履职”外化于行。制度是最稳定、最持久的约束。《规定》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工作的总体要求、行为规范、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各级党组织要对标对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推动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审计监督等多元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例如,建立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农村基层干部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群众报告廉洁履职情况;设立举报热线和举报邮箱,鼓励群众对基层干部的不廉洁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加强对农村资金使用、项目审批、人事安排等关键事务的审计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此外,要根据农村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本地区本部门关于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让制度更加科学、严密、有效。
把惩戒措施落细,让“廉洁履职”固化于常。惩治是最有力的监督,也是最有效的预防。《规定》提出,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不廉洁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是口头上的要求,而是行动上的宣言。各级党组织要常态化开展监督执纪,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违规违纪保持“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坚持“惩防并举”,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廉政提醒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同时,要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农村基层干部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中达到自我警醒、自我革命的目的。要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案例剖析会等方式,在警钟长鸣中推动廉洁履职从常态变长效。
农村基层干部筑牢廉洁履职堤坝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为农村基层干部划定了行为边界,提供了行动指南。这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必然要求。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以此为契机,做到勤学明纪、镜鉴自省、修身正己,筑牢廉洁履职堤坝。
勤学明纪,夯实信仰坚定的思想根基。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廉洁履职堤坝想要固若金汤,就要日日夯土、时时加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纪律学习不仅是提高个人修养的需要,更是对党和人民事业忠诚的表现。农村基层干部身处政策执行最前沿,倘若不学纪、不懂纪,就会在土地流转、项目审批等具体事务中“踩红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勤学明纪,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把《规定》当作“案头书”“枕边卷”,做到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悟。要深刻领会《规定》要求,理解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准确把握廉洁履职的行为规范和纪律底线,自觉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自己的言行,让纪律规矩入脑入心,使廉洁履职从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习惯。
镜鉴自省,涵养遵规守纪的敬畏之心。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廉洁履职堤坝一旦破溃,贪婪私欲就会如洪水猛兽般袭来。历史与现实反复印证,腐败往往始于防线一丝一毫的松动。《规定》强调“坚定以人民为中心”,这正是对“权为民所用”的再重申,落实到农村基层,就是要把群众的急难愁盼当作心头大事。近年来多地通报的基层腐败案例中,部分干部因放松自我要求,从接受一包烟、一顿饭开始,逐步滑向违纪违法深渊,这样的教训发人深省。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镜鉴自省,充分汲取前车之鉴,做好自我审视、自我剖析,通过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从思想、能力、作风、纪律等多个方面进行自我检查,主动查找思想上的“灰尘”、行为上的“污垢”。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与谨慎,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让敬畏心成为抵御腐败侵蚀的“防火墙”。
修身正己,锤炼光明磊落的政治品格。种树者必培其根,种德者必养其心。建设廉洁履职的防线不会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持续不懈的毅力,能够耐得住寂寞、受得了清贫。《规定》指出: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清正廉洁、规范履职。对于农村基层干部而言,修身正己既是政治要求,更是抵御腐败的“内功心法”。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修身正己,把“公”字放在首位,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慕奢华、不贪享受,并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显微镜”下工作和生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清正廉洁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赋能乡村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的工作部门具体责任,把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要贯彻落实《规定》精神,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激发农村基层干部新动能,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筑牢制度根基,让农村干部行有所依。农村基层工作复杂多样,涉及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农民生活等诸多方面,且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分散,传统的管理模式难以实现全面、精准的覆盖。为实现《规定》对农村基层干部有形有效的覆盖,需变革工作思路,完善相关运行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深入探索有形有效覆盖的新路径,以“点、块、链”立体推进的方式,将《规定》的要求延伸到农村的各个角落。以行政村为“点”,建立村级廉洁履行职责监督小组,对村干部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以乡镇片区为“块”,整合乡镇资源,开展联合培训与指导,提升干部对《规定》的理解与执行能力;以农业产业链为“链”,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中,明确干部的廉洁职责,确保产业链的健康发展。要按照“便于管理、应建尽建、能建快建”原则,针对农村基层干部流动性大、组织架构变动频繁的特点,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干部队伍,确保《规定》的落实不出现空白,让农村基层干部在履行职责时有明确的制度依据,做到行有所依。
构建关爱保障,让农村干部心有所安。农村基层干部身处农村工作一线,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如工作环境艰苦、工作任务繁重、群众诉求多样等。如何让他们在工作中感受到关爱与支持,做到“心有所安”,是需要去认真思考的问题。各级党组织要聚焦农村基层干部的实际需求,把基层党组织的关爱功能充分发挥出来。一方面,要依托乡镇政府、村级活动场所等,建设“干部之家”,为农村基层干部提供休息、学习、交流的场所。在这里,干部们可以放松身心、交流经验、提升能力。另一方面,要开展多样化的关爱活动,如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心理辅导,为干部们解决身心健康问题;开展技能培训、学历提升等活动,帮助干部们提高业务水平;设立困难帮扶基金,对生活困难的干部给予及时救助。要整合相关部门的力量,形成关爱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合力。例如,人社部门可以为乡村提供就业创业政策支持,财政部门可以加大对农村基层工作的资金投入,改善干部们的工作条件。通过精准有效的关爱保障措施,让农村基层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安心工作。
激发干部活力,让农村干部各展其才。农村基层干部是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熟悉农村情况,了解农民需求,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精神。为激发他们的活力,实现与农村发展的“双向奔赴”,需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特点,坚持“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理念。通过设立廉洁示范岗、组建先锋服务队等方式,引导干部们“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在农业生产中,鼓励干部们带头发展特色产业,推广先进技术,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在农村建设中,组织干部们参与村庄规划、环境整治等工作,打造美丽宜居乡村;在农民生活中,要求干部们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同时,要积极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廉洁奉公、积极为农村发展贡献力量的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让农村基层干部认识到自己的价值,主动投身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和智慧,实现与农村发展的良性互动。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赋能乡村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的工作部门具体责任,把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要贯彻落实《规定》精神,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激发农村基层干部新动能,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筑牢制度根基,让农村干部行有所依。农村基层工作复杂多样,涉及农业生产、农村建设、农民生活等诸多方面,且农村地域广阔、人口分散,传统的管理模式难以实现全面、精准的覆盖。为实现《规定》对农村基层干部有形有效的覆盖,需变革工作思路,完善相关运行机制。各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