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
(二)聚焦主责主业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深化政法改革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
(七)落实巡视巡察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二)履行主责主业方面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四)深化改革、提升治理水平方面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六)加强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方面
(七)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
(二)聚焦主责主业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深化政法改革
(五)从严管党治党
(六)加强队伍建设
(七)狠抓整改落实
XX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近五年工作情况及巡察准备的汇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和巡察组工作要求,现将县委政法委近五年来(2020年-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打算汇报如下,恳请巡察组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五年来,县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总目标,统筹推进平安XX、法治XX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近五年,我县先后获评“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县委政法委多次被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累计有12名政法干警获省级表彰、35名获市级表彰。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抓实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XX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县委政法委委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内容”,近五年累计开展委务会学习68次、中心组专题学习42次、专题研讨18次,组织全县政法系统开展集中学习120余场,覆盖干警3800余人次。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市委政法委领导开展专题宣讲26场,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党的XX大精神政法系统学习手册》等资料1500余册,推动全县政法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细化落实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围绕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XX县实际制定《XX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XX县政法工作五年规划(2020-2024)》《XX县平安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48份,建立“任务分解、责任到人、跟踪督办、成效评估”的落实机制。针对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12个,每季度开展1次督查督办,累计下发督查通报36期,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诉源治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深化主题教育,巩固整顿成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累计查摆整改问题123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78项。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排查整治顽瘴痼疾5类28项,处理干警1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0人),推动全县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明显好转。2024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32场,开展警示教育16次,覆盖干警2100余人次。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建立“县委统一领导、政法委统筹协调、政法各单位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政治安全防控体系,每月开展1次政治安全风险排查,累计排查化解风险隐患46起。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近五年侦破危害国家安全案件3起,处置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28个。扎实推进反邪教工作,开展“反邪教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180余场,教育转化邪教人员32人,捣毁邪教窝点8个,全县未发生重大邪教活动。
扎实推进综治维稳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建立“县级领导包案、部门联动化解、乡镇(街道)属地负责”的维稳工作机制,近五年累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200余件,化解率达96.8%。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打掉涉黑组织1个、涉恶犯罪集团3个、涉恶团伙12个,破获刑事案件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8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2亿元。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侦破涉未成年人案件48起,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23处,建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8个。依法依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信访积案127件,信访事项办结率达98.5%,群众满意率提升至92%。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整合公安、司法、信访、乡镇(街道)等力量,建成“县级综治中心1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15个、村(社区)综治工作站213个”的三级综治平台体系,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680余人。推进信息化支撑平台建设,建成“XX县政法大数据平台”,整合公安“天网”、交通“雪亮”、社区“网格员”等数据资源,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近五年通过平台预警处置风险事件132起。加强平安建设宣传引导,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法治宣传周”等活动9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全县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达95%、满意度达94.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政法干警联系企业”机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防控等服务32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58个。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制定《XX县政法系统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建立“每月排查、季度研判、半年评估”的风险防控机制,近五年累计梳理排查本系统本单位风险隐患156项,全部建立台账并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XX县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XX县政法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18项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24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信息研判和回应建立“政法各单位信息报送、政法委统筹研判、县委决策部署”的信息工作机制,近五年累计报送政法信息860余条,其中被省委政法委采用78条、市委政法委采用210条。针对群众关心的“电信网络诈骗”“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热点问题,通过“XX融媒”“平安XX”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权威信息320余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落实意识形态和保密责任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政法系统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分析研判、应急处置”机制,每季度开展1次意识形态风险排查,累计排查整改问题32项。加强政法宣传阵地管理,规范“两微一端”运营,累计发布正面宣传内容1500余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开展保密教育培训16次,组织保密检查24次,整改保密隐患18项,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深化政法改革,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完善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建立“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委员述职”等制度,近五年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18次、专题会议32次,组织政法委员述职8次。加强对政法各单位的领导和监督,建立“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近五年开展政治督察2次、纪律作风督查巡查4次,整改问题48项。
深化诉源治理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等力量,建立“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近五年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3800余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72%。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800余件,评查合格率达99.2%。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6件,挽回国家损失860余万元。
协助党委统筹推进政法改革围绕“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协助县委制定《XX县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任务48项,累计完成45项。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改革,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个、“案管室”15个,规范执法流程,提升执法质量。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完成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200余人,再犯罪率控制在0.3%以下。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县委政法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一把手”、班子成员责任38项,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近五年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4次,与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96人次。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累计开展检查48次,整改问题24项。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建立“政法委与派驻纪检组定期沟通、联合督查”机制,近五年召开沟通会议32次,联合开展督查16次。派驻纪检组建立政治生态监测体系,开展政治生态评估4次,推动落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近五年处置问题线索32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8人(谈话函询15人、提醒批评13人)、第二种形态处理4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累计监督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48项,确保决策规范透明。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对政法委法定权力和人事权、采购权等内部管理权力进行梳理,明确权力清单32项、责任清单48项,实现权力运行全程监督。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监督管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台账”,排查廉政风险点28个,制定防控措施56项。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近五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8起,处理10人,退还群众钱款23万元。深入推进“民心守护”工程,建立“政法干警下基层”机制,累计组织干警下基层走访群众1.2万余人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380余件。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近五年“三公”经费年均下降8%。规范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清理超标办公用房120平方米,处置超标公务用车5辆,未发生违规新建楼堂馆所、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规定,未发生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精简文件会议,近五年文件数量年均减少15%、会议数量年均减少12%。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减少督查检查考核事项30%,取消不必要的报表台账28项,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
(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夯实政法工作组织基础
强化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县委政法委决策议事规则,明确委务会、主任办公会决策权限和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近五年召开委务会68次、主任办公会42次,研究决策重大事项128项,未发生违反民主集中制的问题。坚持党建引领,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近五年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24次,研究解决党建工作重大问题18项。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完成政法委机关党支部换届3次,配备党支部书记1名、委员4名,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机关党支部连续五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近五年召开民主生活会8次、组织生活会40次、“三会一课”240余次,开展谈心谈话320人次,党员民主评议合格率达100%。
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近五年选拔任用政法干部48名,其中正科级干部12名、副科级干部24名,全部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未发生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等问题。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开展干部交流任职28人次,组织干部参加培训680余人次,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近五年累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20人次,核查率达100%,未发现瞒报漏报问题。加强政法人才队伍建设,引进法律、计算机等专业人才32名,建立“政法人才库”,储备人才86名,为政法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七)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提升政法工作质效
针对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的涉及政法系统的问题及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县委政法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近五年累计整改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反馈问题78项,整改完成率达97.4%。针对整改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6次,完善制度机制42项,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例如,针对“部分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问题,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周调度、月通报”机制;针对“政法干警作风不实”问题,制定《XX县政法干警作风建设十条规定》,推动政法工作持续改进。
二、存在问题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以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规定,县委政法委近五年工作仍存在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存在“碎片化学习”“被动学习”现象,部分班子成员和干警对“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的核心要义理解不透彻,对党的XX大报告中关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部署研究不深入。学习与实践结合不紧密,例如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未能充分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论述指导实践,部分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矛盾纠纷化解仍依赖“行政手段”,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不高;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对企业反映的“涉法涉诉案件办理周期长”问题,未能从“司法为民”的高度及时研究解决,导致部分企业满意度不高。
贯彻落实机制不够健全,跟踪督查存在短板虽然制定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实施细则和方案,但部分措施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例如《XX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对“政法委员履职保障”“政法各单位协同联动”等内容规定较为笼统,未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时限要求。跟踪督查机制不健全,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例如对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的“诉源治理”工作,仅每季度开展1次书面督查,未深入基层实地核查,导致部分乡镇(街道)诉前调解成功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仅65%);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改成果的巩固,未建立“长效跟踪评估机制”,部分干警“纪律松懈”问题出现反弹,2024年仍有3名干警因“工作敷衍应付”被通报批评。
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果巩固不够扎实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虽然完成了规定动作,但“自选动作”创新不足,对政法干警“理论学习转化为工作实效”的引导不够,部分干警仍存在“学归学、做归做”的问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对“顽瘴痼疾”的整治不够彻底,例如“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虽查处了2起,但未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2023年仍发现1名干警家属违规经营与干警职权相关的企业;对“执法不规范”问题,虽完善了制度,但部分干警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现象,2024年全县政法系统行政复议纠错率达8%,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
(二)履行主责主业方面
维护政治安全方面
重点领域风险排查不够彻底。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宗教领域风险”等新兴领域的风险排查不够深入,例如对县域内“自媒体”平台的监管不到位,2023年发生1起“不实信息引发网络舆情”事件,虽及时处置,但暴露出风险排查的盲区;对农村地区宗教活动的排查存在“走过场”现象,部分乡镇(街道)未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台账”,导致1起非法宗教活动未及时发现。
反邪教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反邪教宣传教育形式单一,主要以“发放资料、悬挂横幅”为主,对青少年、农村留守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宣传针对性不强,部分群众对邪教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后续帮扶不到位,32名教育转化人员中,有5人因“缺乏就业支持”出现思想波动,存在复吸风险。
情报信息研判能力有待提升。政法各单位信息共享不充分,公安、国安、网信等部门的情报信息未实现“实时互通”,导致1起“涉政敏感信息”未能及时预警;情报信息研判队伍专业能力不足,缺乏“大数据分析、舆情研判”专业人才,部分研判报告仅停留在“数据罗列”,未提出针对性处置建议。
综治维稳方面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不高。矛盾纠纷调解队伍专业化程度低,全县213个村(社区)调解员中,仅35%具备法律专业背景,部分调解员对“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掌握不熟练,导致12%的矛盾纠纷因“调解不规范”引发二次纠纷;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途径”推广不足,部分群众仍存在“信访不信法”现象,2024年全县涉法涉诉信访占比达35%,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8%)。
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力度不足。“打财断血”不够彻底,对涉黑涉恶案件涉案资产的追缴、没收存在“拖延”现象,1个涉黑组织的涉案资产(价值200万元)仍未完成处置;“行业清源”不深入,对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的监管不到位,2023年发生2起“涉恶团伙垄断建材市场”问题,暴露出行业监管的漏洞;群众举报奖励机制落实不到位,近五年仅发放举报奖励5万元,低于周边县区平均水平,导致群众举报积极性不高。
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不够彻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力度”不足,127件已化解积案中,有18件属于“阶段性化解”,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024年有3件出现反弹;“信访法治化”推进缓慢,对“无理缠访、闹访”行为的处置不够坚决,部分信访人员存在“以访施压”现象,影响正常信访秩序。
基层基础方面
社会面力量整合不充分。“公安+城管+网格员”的社会面防控联动机制不健全,部分乡镇(街道)存在“各自为战”现象,例如2023年某乡镇发生1起“盗窃案件”,网格员发现后未及时通报公安,导致嫌疑人逃脱;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的渠道不畅,全县仅12家社会组织参与平安建设,低于全市平均水平(25家),社会力量的作用未充分发挥。
信息化平台应用效能不高。“XX县政法大数据平台”功能不完善,部分模块(如“矛盾纠纷上报”“风险预警”)操作复杂,基层干警和网格员使用率低,近五年平台活跃率仅65%;数据共享不彻底,公安“天网”、民政“居民信息”、市场监管“企业信息”等数据未完全接入平台,导致平台“数据孤岛”问题突出,无法实现“精准防控、精准治理”。
平安建设宣传引导不够深入。宣传内容与群众需求结合不紧密,主要以“政策宣传”为主,对群众关心的“电信诈骗防范”“消防安全”等内容宣传不足;宣传形式创新不足,仅依赖“线下活动+微信公众号”,对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形式运用不够,年轻群体的宣传覆盖率仅45%,低于全县平均水平(68%)。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
风险隐患排查梳理不全面风险排查“覆盖面”不足,对政法系统内部的“执法安全”“队伍稳定”等风险排查不深入,2023年发生1起“干警执法过程中受伤”事件,2024年发生1起“干警因家庭矛盾引发舆情”事件,均未提前排查预警;风险排查“精准度”不高,对“新型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新兴风险的排查缺乏“前瞻性”,2024年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率同比上升12%,高于全市平均增幅(8%)。
应急预案体系不够完善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部分预案(如《XX县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内容过于笼统,未明确“不同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导致2023年某群体性事件处置中出现“职责不清、响应迟缓”现象;应急预案“演练实效”不足,近五年开展的24次应急演练中,有12次属于“桌面推演”,未开展实战演练,部分干警对预案内容不熟悉,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升。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意识形态风险“研判能力”不足,对政法系统内部的意识形态动态掌握不及时,2024年有1名干警在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未及时发现并处置;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严”,政法委机关微信公众号存在“审核不严格”现象,2023年发布1篇文章因“表述不当”引发轻微舆情,虽及时删除,但暴露出阵地管理的漏洞。
安全保密工作存在漏洞保密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干警存在“涉密文件随意摆放”“涉密电脑连接互联网”等问题,2023年开展的保密检查中,发现此类问题8起;保密培训“针对性不足”,培训内容主要以“理论讲解”为主,缺乏“实战操作”,部分干警对“涉密信息销毁”“涉密设备使用”等操作不熟练,存在保密风险。
(四)深化改革、提升治理水平方面
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政法委员“履职保障”不到位,部分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同时兼任多个职务,精力分散,无法专注政法工作;政法委员“述职评议”机制不健全,近五年仅开展2次述职评议,未建立“常态化述职+量化考核”机制,政法委员履职成效缺乏有效评估。党对政法各单位的“领导监督”不够有力,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政法单位的工作指导多以“会议部署”为主,实地调研指导不足,近五年仅开展6次实地调研,对政法各单位存在的“执法司法不规范”问题发现不及时;政法各单位“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在“扫黑除恶”“打击电信诈骗”等工作中,存在“信息不通、配合不紧密”现象,影响工作成效。
诉源治理成效不够明显“诉前调解”力量不足,全县仅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86名,平均每万人1.2名,低于全省平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