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思想政治学习不够深入
三、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一)强化政治学习
(二)强化阵地管理
(三)强化队伍建设
(四)强化责任追究
某县委政法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
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形态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对标对表,还存在一些问题或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一是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担当仍有差距。部分主管和分管负责同志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的敏感性、警惕性不够强,对“党管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履行停留在会议部署、文件传达层面,主动谋划、靠前指挥的政治自觉尚未完全形成。特别是对XXX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研究不够系统,面对新时代意识形态斗争的新特点新挑战,缺乏前瞻性应对机制和创新性方法探索,工作推进仍沿用传统模式,新媒体融合宣传矩阵搭建滞后,典型案例引领和警示教育的穿透力不足。二是责任传导存在“中梗阻”现象。部分直接参与意识形态工作的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有待提升,对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新形态、XX意识形态渗透的隐蔽性缺乏深刻认知,对错误思潮的批判存在“不会为”“不善为”问题。比如在处置涉法涉诉舆情时,个别同志存在简单化处理的倾向,不能将依法处置与思想引导有机结合;在应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时,理论基础不够扎实,斗争策略和语言体系的时代性、针对性较弱,解疑释惑的说服力有待强化。三是常态化风险防范机制尚不健全。基础性制度执行存在薄弱环节,阵地管理存在盲区,未能将意识形态责任制有效嵌入政法领域各环节,在司法体制改革、执法监督等重点工作中,对可能引发意识形态风险的前瞻研判不足,意识形态专项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思想政治学习不够深入。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质效有待提升。部分综治、维稳岗位干部对XXX思想和XXX精神学习浮于表面,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个别同志心得体会存在照搬照抄、空泛表态问题,在深学细悟、融会贯通上仍有差距;少数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根基不牢,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缺乏清醒认识,面对网络空间错误言论时斗争勇气不足、方法不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有待增强。二是领导班子理论武装存在短板。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年度学习研讨次数不足规定要求的三分之一,学习内容偏重政策传达而忽视原著原理研读,专题辅导“大水漫灌”、互动研讨“蜻蜓点水”等问题并存,未能有效转化为破解政法难题的实践能力。三是党员教育管理创新不足。党支部对新时代党员思想动态把握不准,教育方式仍以会议传达、文件学习等传统模式为主,缺乏“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沉浸式教育载体,45岁以上党员在线学习平台使用率不足40%;个别老同志存在“退休前松劲”心态,参与“学习强国”等常态化学习积极性不高,日均积分长期低于20分,示范带动作用弱化。上述问题暴露出本委在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队伍能力锻造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
三、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机制不完善。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虽已建立,但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的时效性不足,舆情引导存在“被动应对多、主动发声少”现象;政法宣传阵地建设投入不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扫黑除恶等主题宣传栏仅设置X幅、X个,覆盖面与群众知晓率偏低。二是宣传载体建设滞后于形势需求。新媒体平台运营质效不高,“XX政法”微信公众号开通后,推送意识形态正面宣传内容占比不足30%,对传统美德弘扬、精神文明创建、主流文化思想传播等专题策划缺乏深度,内容吸引力不足,线上阵地渗透力、战斗力尚未有效发挥。三是正面宣传质效有待提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与政法业务融合不深,存在“重业务轻宣传”倾向,典型经验挖掘、先进人物培树等品牌化宣传项目推进缓慢,未能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政法文化影响力。四是宣传队伍建设存在明显短板。宣传力量薄弱问题突出,宣传室人员既承担业务工作又兼职网评任务,精力分散导致网评文章撰写、舆情研判等核心职能空转;专职宣传干部新媒体运营、议题设置等专业能力不足,全年未组织专题培训,队伍“本领恐慌”与“供需错位”矛盾并存。
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一是思想站位有待提升。少数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对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的高度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属性,存在“重业务轻思想”的倾向,未能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到政法工作全过程。二是制度机制亟待完善。网络意识形态领域联席会议制度尚未健全,网络舆情监测研判、闭环处置的动态管理机制存在漏洞,部门间协同联动不畅,“一岗双责”落实上存在责任盲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的可操作性较弱,未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阵地管理尚有漏洞。网络新媒体平台建设滞后,原创性时政类精品内容供给不足,对政法系统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载体的内容审核把关不严,在利用信息技术加强网评队伍建设、创新传播手段上缺乏突破性举措。四是斗争能力存在短板。针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错误思潮研判不够敏锐,对借XXX、XXX的负面舆情处置存在反应迟缓、措施简单等问题,在运用法治思维打击网络谣言、防范XXX、开展反邪教斗争等方面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面对突发舆情时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
下阶段,我委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高效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