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委统一领导
1.支队党委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2.支队党委每半年分析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并向总队党委报告履责情况
3.支队机关党委、各大队党委、高新大队党支部、特勤中队党支部每季度要分析一次党风廉政情况
(二)巡视巡察一体推动
1.严格落实部党委深化巡视整改“回头看”部署要求
2.以中央巡视的标准和力度深化内部巡察工作
3.年内对已巡察的6个大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和“巡察验收”
(三)持续整治突出问题
1.严格落实总队《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和会议组织工作的通知》《清理总队机关对下工作微信群的通知》要求
2.开展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治理
3.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
4.开展消防装备和信息化项目招标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6.开展选人用人检查
7.加大管酒治酒力度
8.开展消防执法“微腐败”、“大队长”现象专项治理
9.支队纪委每季度结合廉政风险分析和全队伍廉政工作需要
(四)推进纪检体制改革
1.制定下发《中共xx支队纪律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
2.发挥基层风气监督员作用
3.落实《纪检审计干部年度履职考核办法》
(五)深化落实以案促改
1.开通支队纪检网
2.落实“以案促改”
3.严格执行部局《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
4.探索支队纪委、基层风气监督员每月集中学习制度
二、党委书记、副书记共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任务
(一)党委书记、副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党委书记、副书记要督促班子其他成员
三、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任务
(一)支队党委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
(二)支队党委班子成员每半年向支队党委报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
(三)大队党委、支部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大队党委、支部报告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个人遵守廉政纪律情况
四、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任务
(一)协助落实主体责任
1.支队纪委每月向支队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支队纪委第一时间提请同级党委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策部署和部党委、驻部纪检监察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3.支队纪委经常与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就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专题会商或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
(二)做精做准政治监督
1.督促落实《xx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办法》
2.加强中央巡视、局党委巡察和总队党委巡察整改监督
(三)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1.依据《xx队伍廉政风险防控办法(试行)》
2.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定期分析单位政治生态
4.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关
(四)扎实推进审计监督
1.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深化社会审计机构委托服务工作
3.推行“巡审一体化”
(五)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1.充分发挥基层风气联系点作用
2.支队纪委每季度走访地方纪委监委、政法委
3.形式多样开展“廉政教育日”活动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5.优化营商环境
6.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六)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1.出台《xx支队纪委工作规程(试行)》
2.探索建立支队全体干部廉政档案
3.举办巡察人才库、纪检干部及风气监督员培训班
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2024年,全市xx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x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2024年xx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和《中共云南省xx总队委员会关于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以践行“两个维护”为根本,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净化队伍风气、优化政治生态为重点,健全“四责协同”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责作用,为保持队伍安全稳定、“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证。
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委统一领导
1.支队党委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年内至少听取一次同级纪委监督执纪和下一级党委管党治党情况汇报,及时通报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
2.支队党委每半年分析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并向总队党委报告履责情况;
3.支队机关党委、各大队党委、高新大队党支部、特勤中队党支部每季度要分析一次党风廉政情况。
(二)巡视巡察一体推动
1.严格落实部党委深化巡视整改“回头看”部署要求,督促支队机关各支部、各大队开展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2.以中央巡视的标准和力度深化内部巡察工作,高标准完成巡察“三年全覆盖”目标任务,年内对4个大队开展政治巡察。
3.年内对已巡察的6个大队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和“巡察验收”。
(三)持续整治突出问题
1.严格落实总队《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和会议组织工作的通知》《清理总队机关对下工作微信群的通知》要求,精简会议文件、优化数据统计,解决文山会海、失泄密、统计不实等问题;
2.开展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治理,整治在比武竞赛、考核评比、检查督察、表彰奖励等工作中收送红包礼金买成绩、买名次等问题;
3.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纠治机关和直属单位在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开展消防装备和信息化项目招标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消防装备比价、通报、问责机制,纠治内外勾结、插手干预等问题;5.全面清理后勤财经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纠治基层宣传费虚高、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6.开展选人用人检查,纠治违规选人用人、回避制度不落实、热点敏感岗位交流不够等问题;
7.加大管酒治酒力度,强化主官工作日禁酒、随机测酒、饮酒报备等措施;
8.开展消防执法“微腐败”、“大队长”现象专项治理,建立消防执法廉洁指数和评价体系,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健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长效机制;
9.支队纪委每季度结合廉政风险分析和全队伍廉政工作需要,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提示各科室、各大队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工作要求。
(四)推进纪检体制改革
1.制定下发《中共xx支队纪律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规范纪委工作秩序,及时调整、充实同级纪委委员,推动纪委实体化运作、实战化运行;
2.发挥基层风气监督员作用,鼓励基层风气监督员主动发现上报违规违纪问题,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形成强大震慑;
3.落实《纪检审计干部年度履职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基层风气监督员考评机制,鼓励基层风气监督员大胆履职。
(五)深化落实以案促改
1.开通支队纪检网,搭建网络平台,加大违纪案件曝光力度,做到件件通报、事事曝光、点名道姓,释放越往后越严的信号;
2.落实“以案促改”,指导案发单位党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三会两书”“一案四查摆”措施,最大限度发挥警示教育效能;
3.严格执行部局《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意见》,督促各级党委履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
4.探索支队纪委、基层风气监督员每月集中学习制度,增强工作能力,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二、党委书记、副书记共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任务
(一)党委书记、副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党委书记、副书记要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工作任务
(一)支队党委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科





